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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网民遭遇个人信息泄露
近日,半月谈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通过半月谈网进行的一项3046人参与的在线调查发现,有七成网民曾遭遇过个人信息泄露。其中,有30%的网民表示曾多次遭遇此类情况。对于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调查发现,银行、保险公司、商场等商业单位是民众认为最有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的机构,有1530名受访者对此表达了担心,占参与调查总人数的51%。
调查显示,公众对个人信息安全的认知和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38%的受访者日常并不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在网站需要提供个人信息时不清楚信息收集的目的。长期关注网络社会问题的中国传媒大学詹骞老师认为,网上个人信息频频被泄露的根源,一方面是由于公民个人的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另一方面在于技术和商业利益裹挟在一起,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技术手段盗取用户的个人信息,背后是商业利益的驱使。另外,人们在享受互联网便捷性的过程中,也不知不觉地将个人信息和隐私交换出去,如通过微博和交际网站晒个人的生活细节等,都存在信息泄露的隐患。
面对个人信息泄露可能给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的威胁,民众普遍呼吁出台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专门政策,加强立法。
法规保护个人信息呼声高涨
网络平台仍在卖手机号
车主信息号称准确率100%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尽管查找“个人信息”很难找到相关资料,但是具体到“车主资料”、“婴儿资料”等具体信息,就能找出不少相关的网站和信息。
在一个名为“车主之家”的网站上,网站做得非常简陋,里面的文章大多与车主个人信息有关,但记者点击多篇文章,都是四处拼贴,甚至前言不搭后语。不过网站的顶部显著位置却用加粗的大号字写着:“车主资料、车主信息……”还留下了一个QQ号码。随后记者在该网站也看到多条“求购信息”,其中有人询问上海车主信息,下面回复中留下了一个QQ号。
记者随即跟该QQ号取得了联系,QQ号主人自称姓马,他告诉记者自己手上的车主资料是上海今年以来最新的信息,目前只剩下3600条,“保证全部一手信息。”随即,对方给记者发来一张截图,是一张EXCEL表格,上面有车主姓名、车牌号、固定电话、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而手机号则被遮挡。据对方表示,付款之后会发送完整的表格。付款前还能提供7个车主信息供验证。
“我给你的信息,全部都是真实有效的,除非个别车主遇到不幸了。”这名卖家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销售的车主资料准确率高达100%,因为信息来源十分“可靠”。随后记者在网上查询发现,该QQ号主人还在其他网站和论坛发布相关信息,并称“我们的车主资料数据全部来源于全国各大汽车销售商、车管所、保险公司等。”
信息贩子疑教唆犯罪
不过该QQ号主人提供的信息叫价颇高,每条信息索价3元。当记者表示价格太贵时,对方表示:“你买的便宜货,有没有我这样的品质?能不能获得同样的收益?”当记者表示要价太高时,对方表示:“你要是内行,就知道我这个价格不高。懂的人凭我这点资料,收益都是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记者随即询问如何通过这些信息赚钱时,对方先表示“不知道,知道还能在这儿跟你聊天?”随后又表示,“透露一点点:新车退税”。
据了解,所谓的“新车退税”是一种典型的电信诈骗手法,即通过电话和掌握的车主信息,称车主车辆购置可以退税,随即要求提供银行卡及密码等信息。然而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已缴车购税的车辆,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或是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
记者从一些相关人士处获悉,现在网上买卖的信息大多已是层层转手,每次转手就被赚一笔钱。来沪人员陈女士曾通过网络QQ群买卖私人信息:“我从别人那里2毛一条买进,我这边1毛5一条卖出,多次贩售就能把钱赚回来。”不过一些相关人士也表示,如今个人信息价格越来越贵,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涉及到一些电讯诈骗的,对个人信息要求很高,不仅要准确全面,而且要速度要快,比如针对孕妇、新车车主一类特别人群。”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上海警方陆续破获了一批非法获取、倒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并在公安部指导下,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包括针对公民个人信息、隐私泄露的源头进行清理整治,加大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尽最大努力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上海警方表示,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是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并坚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同时,警方建议市民要切实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信息泄露“源头”在内部
日前,记者从公安部官方网站获悉,4月下旬,在公安部统一部署指挥下,上海、北京、河北、山西等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行动,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取得重大战果。据统计,各地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936人,依法刑事拘留978人,挖出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44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24起,狠狠打击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
据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已经形成了犯罪网络和利益链条。一些犯罪分子大肆向掌握信息的部门内部人员购买信息,并通过网络相互买卖,形成了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络交易平台。且不法分子通常内外勾结,许多信息源头都在内部。大量倒卖信息的源头,来自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和部门,个别“内鬼”为了经济利益非法出售大量公民个人资料。遭到非法倒卖的公民个人信息,与电讯诈骗、暴力讨债等下游犯罪相互交织,危害巨大。
令人头痛的是,此类犯罪作案具有很强隐蔽性,极易销毁证据。犯罪分子主要是利用网络进行倒卖信息活动,用的都是虚拟身份,为了逃避打击,经常变换身份,交易成功后立即销毁作案证据,给侦查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
公安部负责人表示,公安部高度重视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此次集中行动是公安部直接部署指挥、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第一仗,今后将始终对此类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强化打击的同时,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源头治理,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内部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轻信或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无关人员;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律师:出售个人信息将被追究刑责
近日,记者采访了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主任商建刚律师。商律师表示,当今社会,消费者常常受到这样的侵害,去证券公司开个股票账户,从此各种投资理财、基金、贵金属交易、股票咨询的营销电话不断向其骚扰,去报名参加一个培训班,从此类似培训消息也络绎不绝,去看过一个楼盘,从此房产中介相关电话便不曾停歇等等。
商律师表示,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出台,将出售个人信息的行为列入刑法。《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三款明文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是我国对于个人隐私保护突破,接下来我认为,对于这种包含了大量客户个人信息的公司也要有一个约束,国外有法律规定,如果公司的客户信息被泄露,查实之后,公司方面将要面临非常高额的罚款,这就使得公司方面不得不详尽一切办法来保护自己客户的信息,所以这也是我国法律保护个人信息的一个趋势。”商建刚表示。
不少法律界人士指出,我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最终是要通过专门立法,界定个人信息保护范畴,建立个人信息保护体系,完善信息安全监管机制,明确法律责任和追责标准。然而,自2003年就已开始酝酿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之路已近10年,由于多种原因,目前还未进入立法程序。远水难解近渴,在有关法律尚未出台的情况下,如何有效遏制当前利用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势头,是一个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