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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时间2012年5月16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晶硅光伏电池做出反倾销初裁决定,认定中国企业的反倾销税率为31.14%至249.96%,决定对该类产品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此裁决一出使整个国内光伏业界一片哗然。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在5月24日发布的声明中称,美国此项裁决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中国光伏产业的生产及对美出口情况,是不公正的。中方认为此次反倾销调查中,中国应诉企业的权益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中国企业表示严重不满。
5月24日,由机电商会牵头,英利、尚德、天合、阿特斯等光伏企业出席的应对美国太阳能产品“双反”调查新闻发布会在上海召开。国内最大的四家光伏产品供应商,也是在此次反倾销初裁中受影响最大的四家企业——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天合光能有限公司、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宣布共同发起成立“光伏发电促进联盟(SEPA)”,旨在进一步维护全球光伏行业竞争秩序,推动光伏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和品牌形象。(中新网能源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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