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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证监会正式向社会公布《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除了以询价方式定价,也可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通过蛛网博弈推演平台,我们认为,证监会新股发行改革正在破局,市场化是股市新政的方向。
一、发行改革推进
昨日,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对外公布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办法针对此前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指导意见》涉及发行与承销管理的有关要求做了具体体现,使之进一步可操作化。引入个人投资者参与询价等《指导意见》内容均在法规层面得以确定。
发行和承销制度的改革成为本次管理办法修订的重点。这也基本符合市场之前的预期。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除了以询价方式定价,也可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这意味着询价方式由现有的两步走,变成未来两步与一步走并存的局面。这种事实上的放松信号,与前期市场对询价阶段趋严的预期形成较大偏差。而市场关注度较高的如何执行行业平均市盈率"25%规则"的问题则并没有提及。我们认为这种偏差恰恰也反映出监管层放松行政干预,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的取向。
这样来看,我们似乎可以纠正前期的一些预期,包括证监会严格控制新股发行、大力压低新股价格,控制新股发行市盈率等等。因为这些措施和市场化的方向似乎是格格不入的。可以预见的是,未来新股仍会照常发行,而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定价短期内或将制造更多的高价新股,并最终由市场决定其涨跌。
二、发行改革的演绎
如果把发行改革当做一个大工程,我们认为目前仍处于开工阶段。人事调整可视为准备工作,如证监会的岗位轮换并常态化,增加了权力寻租的成本和难度。而《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的公布意味着政策改革的破局。未来改革演绎的方向无疑是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首先仍需关注询价与承销改革。昨日证券会《决定》的公布让市场对询价和承销改革的预期空间降低,包括加强监管,出台相应的惩罚机制以及增加询价环节的利益代表等预期已得到印证,但这些措施难以改变询价现有利益格局。行业市盈率的参考作用并不具有强制性,新股高定价的问题仍难以避免。因此在市场化的改革趋势下,新股招标方式存在改进的空间。改良式的荷兰招标乃至美国式招标都有可能成为政策的选择。目前市场对此改革方向的预期很低,可适当关注。
其次,增加供给成为新股改革的另一个方向。我们认为增加供给主要将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存量发行,缩短乃至取消新股的锁定期限。这将增加新股上市首日股票供应量,降低市场炒作因素,减少限售股份积累,由于存量发行卖掉股份所得资金归股东个人所有,股东也具有较强的利益动机。其二是增加新股发行,当前IPO在审企业数量突破600家,新股发行的增加或推动发审弱化的改革,未来新股发行趋于市场化,最终改变新股的供求关系。随着上市企业的增多,炒新炒壳的利益格局将发生改变,退市制度的完善意味着或有更多劣质公司退市。在此情况下,市场估值水平或将下调,高分红的蓝筹股优势将日益凸显,成为新入市的长期稳健型资金如养老金,社保和QFII等的首选。
综合来看,证监会新股发行改革正在破局,市场化是股市新政的方向。根据行为分析,受并购重组有利于实现了产业链整合和业务布局调整等利好因素影响,我们看好医药板块存在的市场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