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监管部门将以放松管制、加强监管为基本方向,多措并举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机构投资者体系。记者日前从权威渠道获悉,这些举措将包括完善基础制度、推动建立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长期资金进行市场化运作及专业化管理、大力发展QFII等境外机构投资者、推进基金业健康稳定发展等。
近年来,我国机构投资者队伍不断壮大,规模日益增加,包括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社保基金、QFII等境外机构、企业年金等在内的机构投资者均快速成长。
但权威人士表示,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本市场发展的需求相比、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机构投资者发展仍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为机构投资者资产规模仍需大幅提高、机构投资者持股比重较低、机构投资者结构不合理等。
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我国基金、保险、QFII、养老金等机构持股占比仅为13.6%,不仅远低于美国的50.6%,也显著低于南非、韩国、巴西、罗马尼亚、波兰等经济体43%的平均水平;到同期,我国上述四类机构投资者持股占流通市值比重分别为7.69%、3.93%、1.07%和0.92%,显示养老金等长期机构投资者比重过低。
这位权威人士透露,为适应“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需要,机构投资者发展需要在制度层面有所突破,当前须以放松管制、加强监管为基本方向,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机构投资者体系,增加资本市场的深度和流动性。(马婧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