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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征求意见“不死鸟”神话破灭
4月29日,沪深两大交易所同时就主板以及中小板(限深交所)退市方案征求意见,这意味着,中国证券市场在经历20多年的成长后,“死亡”一词,将正式成为上市公司可能的命运之一。
过去,监管部门在信誓旦旦地推进新股发行市场化的同时,似乎完全“忘记了”中国股票市场上退市不能市场化的先决条件。因此,在中国亏损累累的个股虽然戴上了ST更有甚者是*ST的帽子,却仍然可以吸引几亿甚至于是十几亿的资金去炒作,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独特的“臭豆腐”文化———闻着臭,吃着香。羊城晚报记者曾多次目睹投资者看到上市公司年报亏损巨大而高兴得哈哈大笑:因为这意味着这家烂公司会有人愿意重组而股价开始暴涨!
因此,这份退市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的问世,也足以令真正的投资者无比兴奋,虽然没有正式出台,也不知道何时能够出台,但它毕竟是长远而又黑暗的隧道中亮在远方的一盏灯:新退市方案中新增和变更了七项退市条件,包括净资产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年度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公司暂停上市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不适用于仅发行B股上市公司);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不适用于仅发行B股上市公司);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这将是A股市场的重大利好。以后,股市“不死鸟”神话将破灭,“垃圾股”将远离市场。他认为,这一制度实行后,A股估值的两极分化将不可避免:蓝筹股将更受追捧,绩优股上涨空间将进一步打开;而“垃圾股”将会被抛弃,投资者将开始学会“用脚投票”。他还建议:在新退市制度开始实施时,凡是过去已经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的A股,应该一次性批量退市。
新股发行新规重症施了点轻药?
对比沪深交易所对交易收费的直接让利,证监会对广大投资者最为痛恨的新股炒作出手则相当温和,可谓对重病施以“轻药”,制约条款相当有限。此次出台的新股发行改革指导意见,没有采用之前政协委员提案中建议的“美式招标法”,仍以保证公司成功上市为目的。证监会相关人士在回答记者提问时称,这是由于该规则有悖于《公司法》第127条的规定,仍存法律障碍。
羊城晚报记者查询获悉,该法要求:“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而所谓“美式招标”,是指按照投标人所报买价自高向低的顺序全额中标,直至满足预定发行额为止,中标者需按投标时的价格与数量全额交款认购,从而真正地实现“买者自负”,而一旦中标数量或是人数达不到上市要求,企业将只完成融资而无法上市。
对于证监会的这种说法,广东某券商专业人士表示,其实完全有变通的手段可以采用“美式招标”法,他认为,可以像配股一样,先由券商以统一的价格把拟上市公司的新股全部包销下来,让拟上市公司完成股份发行,满足《公司法》的要求。然后由券商通过二级市场采用“美式招标”法,再将这些新股“零售”给需要的机构或个人。
针对以往新股高价发行之弊病,新规要求,如果发行价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按盈利水平倒推出来的相对价格,而非股票的绝对价格)的25%,将触发进一步披露信息的要求。证监会认为,这将给市场参与各方一定时间去冷静和思考,经过重新询价,市场各方仍然可以选择相对较高的发行价格。
对于这些新规,网民大多较为失望,不少网民认为,取消网下配售三个月锁定期,提供了更多的流动性令机构可以去炒新,因此新股炒作之风或更甚,捧场资金周转率会更高。而引入个人投资者询价,最后的定价权还是在“不掏腰包”的承销商手中,因此意义不大。
热议新政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沪深交易所调整收费标准,为实质性的让利,对市场会形成重大利好,将极大地提振股市信心,活跃市场交易。
●广州证券研究员张广文:这些政策从总体上来说,是对过去一些框架内的大政策的完善,着重于一些细节方面,比如降低交易费用、缩短新股锁定期等。但是目前的市场已经不是很在意这些部门规章带来的好处,投资者更加关心的是制度性的变革,比如金融改革,让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等,我认为仅就这些政策的影响来看,还比不上降息、降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或者是直接降低上市公司分红重复征税这些跨部门的政策力度。
●广发证券某分析师:受消息影响,股市高开低走的可能性较大,主要的原因是前期创业板推出退市制度后,市场担心不少公司会因为业绩下降退市,各路资金都保持谨慎态度,此次推出主板退市制度的征求意见,一些炒概念的资金很有可能拉高出货。另外,此前传言取消过户费,现在只是减收,低于预期,所以市场走高的空间有限。
●网友甲:支持!好!股市会大涨!
●网友乙:毛毛雨,没啥用。
●网友丙:还好节前没有买入ST类个股,否则又要割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