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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说
销售保质期控制,跟老百姓的感觉有点差距
据食品销售业内人士介绍,对于“即将过期”的定义,在食品批发零售的流转过程中,有着某种不成文的规定。与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的标准对照,两者有相似之处,工商局标准则更加严格。不过,公众眼中的“即将过期”,与工商局的硬性规定仍有一定差距。记者随机采访的多名消费者均表示,对于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食品,临近保质期截止日两三个月,便已很难接受。
李先生(京城某大型商贸公司工作人员,曾负责食品批发工作):
我们把食品批发给超市的时候,多数供货协议里都会签一条退货的协定。也就是说,在食品快到保质期的时候,超市或商场就会把商品退货给我们,我们再退给生产厂家。毕竟超市很少愿意背负食品过期成本的。
即将过期不好统一规定,因为食品本身保质期就差距挺大的。有的能放一两年,有的也就放一个月,熟食没准儿就几天。按照我们的惯例,一般保质期一年的食品,退货基本就定在保质期还差一个月的时候;如果保质期是一个月的,那退货可能就是保质期前三天。
其实有这个退货的协议,很多超市也很难找到非常接近保质期的食品,但肯定还是有漏网的,还有一些销售差一点的超市,货压得时间比较长,我觉得应该是工商局今后检查的重点。而且这种食品销售的保质期控制,跟老百姓的感觉有点差距,比如一年保质期的食品,生产日期过了七八个月,老百姓就觉得够陈旧的了。反正我自己觉得,这东西过了大半年都卖不出去,肯定是不受待见,但这属于主观感受,没法统一规定。
支招
无需专柜
打折足矣
罗晋(IT企业员工):
这事儿得看国内的专柜最后怎么定吧?除了临近多少进入专柜的标准,进入后能优惠多少才是关键,也才能决定最终的用户群。我支持本身保质期短的产品,弄一个折扣专柜,国内的超市,流通速度那么快,保质期长的食品完全没必要弄专柜,直接放在这一产品的最前面,让顾客取走就是了。
另外我还有个担心,如果临界食品这个政策是强制执行的话,会不会出现厂家延长自己产品保质期的情况,以避免进入这个专柜的情况?中国的企业会有足够的招应对的,不希望对消费者利好的政策形同虚设。
Little stammer(网友):
如果设临界食品专柜,我觉得不如每种商品设个临期专区,或者按生产时间摆放。咱们实际逛超市的时候,不可能为了一件商品两头跑,一会儿看货架上的价格,一会儿看临界食品价格。每样商品都这么比对一下,那不得累死啊。
凤凰涅槃(白领,曾在英国留学):
我在英国留学的时候,看到人家的大超市都有类似的区域,主要还是一些保质期本身就比较短的食品。而且价格会比平时低一些,这样反而能在保质期到之前销售出去。
去的人主要是低收入和常逛超市的大爷大妈,买完就赶紧吃,又便宜也能保证质量。像咱们这样上班的人多久去一次超市啊?所以都是常去超市的人能享受到这样的折扣,当然一些低收入的人就会常光顾了。
只爱舍甫琴科(公务员):
我从动画片还是日剧里都看到过类似的情节,日本的食品都是一临近保质期就打折出售,包括711超市里的便当什么的,《柯南》里不是还演了么?好像50%的折扣吧,中国现在好多超市买一送一的不就是快到期的食品什么的,我觉得半价比较有吸引力。
较真
“临界”管理好
亏儿谁吃?
标出“临界”固然好,消费者当举双手欢迎,不过且慢,让我们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一下,如果所有超市都用上“临界”标示,将产生什么影响?
可以想见,每一包“五送一”、“三送一”的酸奶促销包中,消费者都会发现至少一包酸奶贴着硕大的“临界”标;临界食品专柜上的食品,也要标上大幅折扣的宣传语,才能够吸引消费者的驻足;忙碌的超市工作人员,除了正常上架下架,还要挑出一件件“临界”产品……
不难想象,如此种种只会导致一个结果——超市亏了。
超市一亏不要紧,紧接着要吃亏的就是“临界”食品重灾区——奶制品、豆制品生产商,“临界”食品不好卖,退货的多了,生产成本就要提高——生产商亏了。
精明的商人,自然不会甘于吃亏,提高商品出厂价、零售价,在如此逻辑下显得异常合理,这样一来——消费者亏了。
说到底,这还是个成本转嫁的老话题,“临界”管理好上马,可这“临界”的成本该谁承担?
无论最终答案是什么,可不要再是消费者。
主笔:吴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