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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居民点建设规划应实现“四个尊重”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要长期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到农村。建设部门要加强对村庄规划和农村建房的指导,提高农村民居设计和建设水平。”
对此,李兵弟表示,农村新居民点建设规划应实现“四个尊重”。一是尊重农村生产活动方式的要求,调整的农村居民点要能够满足并服务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
二是尊重城乡统筹下农村生活方式的要求,方便基层政府以小城镇(中心村)为中心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有利于政府公共服务的提供,有利于公共财政支出节减有效。
三是尊重农村社会管理的组织方式,有利于充分发挥村民组织的作用。
四是尊重科学,尊重自然。要安全选址、生态和谐,确保民安。注重保护农村地区的聚落形态、保护传统水网地区的农村布局特点、传承农村地区的优秀历史文化传统,同时让农村新居民点反映乡村特色、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
李兵弟说,要保证农村新建居民点最基本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建设用地标准和基础设施配套要求,根据发展需要不断地充实完善基础性建设的要求。要制定不能突破的最低的建设用地标准和设施配套要求,制定有农村特殊要求的容积率指标,严格控制高层居住建筑,避免农村新建居民点沦为未来的农村贫民窟。(记者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