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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广东省发改委获悉,国务院近日作出批复,原则同意了《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到2020年,广东全省将实现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
国务院在批复中明确提出,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要建设成为我国提升海洋经济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区、促进海洋科技创新和成果高效转化的集聚区、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区和推进海洋综合管理的先行区域。该《规划》的规划期为2011—2020年,主体区范围涵盖了广东省全部海域和广州、深圳、珠海、汕头、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阳14个市,海域面积41.9万平方公里,陆域面积8.4万平方公里。根据《规划》,广东海洋经济规模将在2015年达到1.5万亿元,占到GDP总量的近1/4,基本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此次我们提出了要全面优化海洋经济发展方式,提高海洋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探索海洋保护开发新途径和海洋综合管理新模式。”省发改委表示,“《规划》结合了广东的实际,将海陆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相挂钩,提出了‘全面构建大珠江三角洲地区优质生活圈’的响亮口号。”省发改委方面还指出,当条件成熟后,跨区域合作与广东省内的资源整合将同步进行,“珠三角对接粤港澳经济圈,加强在海洋运输、物流仓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岛开发、油轮经济等方面的合作,整体上形成一盘活棋。”
李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