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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东华交通拯救服务有限公司公示的吊车费为1440元,但为什么我却收到由广州天河区东圃中联起重服务部出具的协议书,叫我交12600元的吊车费?”昨日,司机钟彪报料称,13日凌晨,他驾驶的货车途经广三高速途中因事故翻侧,需吊起处理再拖走,但他收到的协议书的吊车费差价之大,让他相当不解。
质疑:拯救费差价咋这么大?
昨日,广西籍的司机钟彪报料称,13日凌晨4时,他驾驶的大型货车在广三高速往广州方向,在离大沥出口2~3公里的地方翻侧。
事后,他和同车的朋友拦住警察巡逻车求助,交警处理现场后,约凌晨4时50分,来了两辆吊车,钟彪称,对方并没有事先知会拖车费为多少,就开始操作。其后,拿给他一叠确认事故损坏物品的单据让他签字,“当时很紧张,没有看清楚就签了。”
钟彪称,事后才发现,其中一份由广州天河区东圃中联起重服务部出具的协议书上称,因处理货车造成的吊车费需要12600元。
13日晚,钟彪与同车的两名朋友,以及出事货车的车主李昌志来到目前事故车辆停放的东华交通拯救服务有限公司。
李昌志称,“旁边的公示牌上写着,15吨以上的货车,吊车费为1440元,如难度大,可在1440元的基础上上浮50%以下的费用。”李昌志算了一笔账,即使上浮50%,总计才2160元,怎么会叫出12600元的吊车费?
回应:已与司机协商不按正常标准收费
昨日,记者来到三水东华交通拯救服务有限公司,看见的确在门口左侧墙面贴有广东省高速公路(含快速路)交通事故、故障车辆拖吊车收费标准表。其下面有两行备注称,本表所列的吊车费标准是起吊在公路路面内(车体未超出路肩)发生的事故,起吊超出公路路面外(车体超出路肩)的事故,吊车费由事主双方协定计收。
昨日记者还致电负责吊车的公司——广州天河区东圃中联起重服务部了解情况,该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因为负责处理的三水东华交通拯救服务有限公司没有大型的吊车,才请他们公司出面进行协助。因事故车辆太大,当时派了两辆大的吊车,才把那辆车吊起来。
该负责人表示,公示的价目只是针对普通车辆的,且车辆不能超出路肩。13日的事故不适用那个价目表。吊车之前,公司的工作人员已跟当事的司机就价格进行协商,当事的司机也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物价部门
律师
协商部分无上限规定
三水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物价检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仅局限于路面,如果车子超出路肩,吊车费用就是由公司和事主双方协商,协商的价格,不在物价部门的规定范畴内。而且司机也签了事故处理协议书。
该负责人还表示,“按规定,事主有权利选择吊车公司。但实际操作要考虑车祸后交通堵塞情况,不可能选择。”
司机需为签字负责
过万元拯救费是否合理?广东豪胜律师事务所律师蔺存宝表示,要看收费是在法定范围还是协商的范围,从相关规定来看,属约定范围。司机应当为自己的签字负责,“混乱没看清不能成为抗辩的理据,除非司机能举出相反的证据,表示自己是在重大误解,或被胁迫的情况下签字,否则司机要为签字负责。”
什么是路肩
路肩:指的是位于车行道外缘至路基边缘,具有一定宽度的带状部分(包括硬路肩与土路肩),为保持车行道的功能和临时停车使用,并作为路面的横向支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