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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近日,福建泉州公交公司8名员工,带着总额5万元的一元纸币,到泉州市区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多个窗口同时排号,要求将钱分批存入8个个人账户。银行认为,这影响到其他客户办理业务,以“扰乱金融秩序”为由报警。最终,在警方协调下,银行开设专用通道清点零钞,但一天下来,只存了1.3万元。
这事看起来让人的确很纠结:对公交员工来说,我们是来存钱的,在所有银行都想尽办法吸收存款的时候,送钱来你们还嫌“小”爱“大”?难道一元纸币就不是钱吗?对银行来说,那也是一肚子委屈啊!现在业务这么忙,人手这么紧,大家都放下手头的活,帮你点零钞,影响到其他客户办理业务不说,辛苦一天才吸收存款一万多,冤不冤啊?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们不妨先把孰是孰非暂放一边,先来温习一下与人民币相关的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
一国货币通常可分为主币和辅币。主币即本位币,是一个国家流通中的基本通货。作为一个国家货币制度的基础货币,主币是该国的法定价格标准。辅币是本位币货币单位以下的小面额货币,是专门为不足一个货币单位的零星支付使用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
主币和辅币的功能也有所不同。货币支付能力通常可分有限法偿和无限法偿。通俗一点说,无限法偿,就是无论每次支付的金额多大,收款人均不得拒绝接受;而有限法偿,就是每次支付超过一定的限额,对方有权拒绝接受。例如,美国以前就曾经规定,10美分银币每次支付限额为10美元。但辅币的有限法偿,在向国家纳税和向银行兑换时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