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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律师李滨将其于2004年10月28日购买的广州本田雅阁车向平安保险投保电话车险。平安保险将购置价为24.87万元且已使用6年多的该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为27.87万元,并以此为依据收取了保费。事实上,平安多收了151%的保费,有超额承保之嫌。
幽默诙谐的葛优,一向给人以朴素的正义形象。不过知名保险律师李滨最近准备约谈葛优,如若不成,不排除起诉葛优的可能。李滨告诉记者,在他购买平安电话车险后,发现价格并不如葛优在广告中所说的“优惠15%”,反而怀疑多收了125%。
目前最大的霸王条款去年12月15日,李滨将其于2004年10月28日购买的广州本田雅阁车向平安保险投保电话车险。平安保险将购置价为24.87万元且已使用6年多的该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为27.87万元,并以此为依据收取了保费。李滨告诉记者,目前市场上和该车相同配置的雅阁八代的新车购置价只需20万元左右。
李滨告诉记者:“我关注平安保险的旧机动车辆保险按照新车购置价承保的问题已多年,这个条款应当是目前最大的霸王条款。”
李滨指出,《保险法》对于保险金额和赔偿责任之间的关系是有明确要求的。新《保险法》第55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同时,该条又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物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平安有超额承保之嫌
李滨按照平安的车辆折旧算法计算,他的车投保时的实际价值仅为11.12万元,而投保金额却是27.87万元,高出实际车价近3倍。事实上,平安多收了151%的保费,超额的金额高达15.5万元,超额保险费比例高达125.3%,有超额承保之嫌。而一旦被保车辆出险,保险公司只会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承担风险责任。也就是说平安按照27.87万元收取保险费,最多只承担11万元的风险责任。李滨认为,平安财险的这种行为明显属于恶意提高车辆价格,为骗取保险费恶意超额承保。
据公开资料,2010年,平安电话车险保费收入超过126亿元,如果以李滨的车作为测算范本,则平安于2010年累计承保了约为252万台车,累计多收保费49.90亿元。
李滨告诉记者,根据新《保险法》第164条规定:保险公司超额承保,情节严重的,由保险监管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