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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特钢因未能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澄清事实真相,今天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作为今年年初市场的明星股,大冶特钢股价在今年一季度曾走出翻番行情。不过最令大冶特钢“出彩”的是,就在媒体不断出现公司被中信泰富收购的信息,就在中信泰富公布的年报中明确表明其已经签订了收购大冶特钢95%权益协定的同时,大冶特钢依然发布公告或否认中信泰富收购,或故意含糊其词,不愿意澄清相关事实。大冶特钢装聋作哑,消极应对社会公众,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深交所确认该公司行为属于违规,因而对大冶特钢公司和相关董事予以公开谴责。
今天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的还有天山股份与皇台酒业两家公司。天山股份受谴责是因为该公司对重大事项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皇台酒业受谴责是因为该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业绩预亏公告,对市场造成了恶劣影响。
因未及时披露多起重大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公开谴责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现任董事何贵品、王毅民、刘国山、张国玺、郭立群、王德乐、刘建新、孙力生、江建林、李风春、独立董事魏杰、罗云波、郭春亮、牛新华、公司原董事唐万里、高蕴健、刘涛、董事会秘书金涛。
上证所公告称,新疆屯河未按规定在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如下重大事项:1、2002年6月,为新疆三维矿业股份有限公司1亿元贷款提供担保。2、2002年8月,为新疆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7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现已逾期)。3、2003年5月,为深圳市明思克航母世界实业有限公司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4、2003年12月,将持有的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50%股权质押给宁夏银川市商业银行,与多家单位共同为伊斯兰国际信托公司在宁夏银川商业银行6亿元授信额度担保。截至2003年12月31日,上述股权帐面值为114428573.52元。5、2004年2至3月,为公司参股49%的新疆屯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计9600万元的贷款提供了担保。6、截至2004年6月3日,已经办理的抵押贷款共56437万元,抵押资产数为99661万元。其中,有共计29313万元的抵押贷款未及时进行披露,抵押资产数为46907万元。7、截至2004年6月3日,为实际控制人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有关的公司------新疆生命红科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新疆三维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大额存单质押2.9亿元。上述未及时披露事项涉及金额总计95056万元,占公司200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