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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中国保监会近日已启动财产保险公司条款费率事后备案制度改革。除法定保险外,今后财险公司开发的多数新产品将无需事前审批即可上市。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这项改革的目的是鼓励和推动财产保险公司产品创新,提高产品开发效率,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需求。
据悉,近日中国保监会下发的该项改革制度规定,今后除法定保险产品,机动车辆保险产品,投资型、理财型、分红型保险产品,短期健康险产品,保险期一年以上的保证保险产品、信用保险产品以及中国保监会规定需审批或事前备案的保险产品外,各财产保险公司依法经营的其它保险产品,均实施事后备案管理制度。
备案程序亦方便快捷,各财产保险总公司只需在产品批准销售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进行事后备案。另外,还鼓励财产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根据当地市场情况开发产品,只需在销售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保监局备案即可。
昨日,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还表示,下阶段将研究出台《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办法》,对所有保险条款费率的管理提出更为系统的制度安排;强化对财产保险公司开发农(渔)业保险、责任保险、民营企业保险、投资理财型保险、高科技保险等方面产品的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