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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厦华电子突然通电全国,起诉四川长虹冒用其注册的数字高清晰电视商标“CHDTV”,而长虹则迅速做出反应,指称厦华此举纯属市场炒作。一时间,近一两年来基本相安无事的国内彩电市场再次呈现出风雨满楼的景象。
当年价格战的始作俑者四川长虹为的是加速市场洗牌以抢占市场份额,那么此次厦华、长虹CHDTV商标之争又预示着什么呢?
有业内专家指出,目前国内家电企业正面临企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问题,数字电视正是传统家电制造业向新型电子信息产业转型的一面跳板;厦华电子在数字电视的研发方面投入巨大,此前有分析认为厦华已取得国内技术领先地位。因此“厦华告长虹”是该领域先行者的第一次正面交锋,是国内彩电巨头之间新一轮搏杀的序幕,而这一场搏杀的目标则是抢占数字电视的制高点。
数字电视———新一轮豪赌
数字电视被认为中国彩电业最新一场豪赌。
根据国家数字电缆广播计划,2003年中国H DTV标准出台,2005年中国1/4的电视台将发射和传输数字电视信号,2008年奥运会,CCTV的高清晰数字电视信号将开通并向全球转播,2010年中国计划全面实现数字广播电视,2015年中国停止模拟广播电视的播出。
此外,国家在“十五”计划中安排了数字电视5个方面10个项目,总投资超过了15亿元;有分析认为,2003年将是中国的数字电视的里程碑的一年。
目前中国有3.3亿电视机用户,9000多万有线电视用户,都是数字高清电视的潜在消费者。专家预测,在未来10年,国内数字电视的销售额会达到1000亿元,而在未来的3-4年内,具有数字高清电视功能的电视机将成为市场主流。
今年7月16日,国内彩电巨头TCL集团便在北京召开数字电视产业战略与规划发布会。依据该规划,未来5年之内,TCL将投入至少10亿元人民币,用于数字电视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力争2005年之前数字电视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20%-25%,海外市场年销售400万台,所有数字电视产品在整个电视产品群中的比例提升至30%-40%,销售额达到100亿元人民币。
谁是真正领先者
厦华电子是国内数字电视的先行者,并已拥有技术领先地位。
早在1995年,厦华公司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规划时,就已明确将数字电视作为整个发展战略的核心。
1996年,原国家科委组织中国HDTV分课题研发招标时,厦华作为惟一的应标企业,与天津大学、中科院电子研究所共同投中了H DTV信源解码项目。
1998年9月8日至9月13日,国家HDTV项目组在北京进行了中国H DTV节目试播,厦华参与研制的工程样机接受了5天的考验,从而与其他课题一道,奠定了中国HDTV的技术基础。
据了解,为了HDTV研发,厦华公司投入了近5000万元。特别是在近5年彩电不断降价竞争,企业利润不断降低甚至出现亏损的情况下,厦华公司仍然一如既往,锲而不舍。在谈到这几年H DTV研发的感受时,厦华总经理郭则理感触颇深:厦华对自己的技术创新一直充满了信心,加入世贸组织之后,跨国公司可以将许多中国彩电企业“买断”,但是资源有限,资源可以买断,创新无限,创新永远不会被“买断”!
2001年5月1日,厦华数字高清晰电视在国内28个城市全面上市,标志着中国数字高清晰度电视走上了产业化的征程。同时,厦华公司推向市场的数字高清晰度电视接收机可以兼容接收所有制式的模拟电视。
竞争全面升级
据业内专家分析,目前国内彩电企业的竞逐方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是厦华的“先下手为强”路线,希望在数字电视时代到来之前,抢先建立一个较为强势的形象。但是,代价也是相当高的:2002年,在传统显像管电视推广与开发方面,厦华几无作为。在数字电视尚未成长为现实市场之前,其后果可想而知。而且,以厦华在彩电行业的影响力看,未来能不能继续保持这种既得地位尚难预料。
第二种是长虹的“破墙而入”路线,就是以超大力度市场推广强行切入,打破其它品牌既得市场利益并取而代之,从而达到构筑自己数字电视王国地位之目的。2003年以来,长虹明显加大了数字电视的宣传力度,其强势形象也开始逐渐鲜明。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认知并接受其形象,为长虹未来发展奠定了相当好的基础。但是,也有人认为,长虹在国家标准没有出来之前大力度推广机顶盒风险很大。
现在,彩电行业又出现TCL的“技术突围”路线,从技术的层面下手,期待通过技术形象建设,达到后发先至目的。为此,TCL在7月16日召开的数字电视产业战略与规划新闻发布会上,特别邀请施耐德电子有限公司两位数字技术权威万里迢迢来“布道”,其用意十分明显,就是想借势欧洲技术建立自己在国内的霸权地位。
厦华能维护自己利益吗
有分析指出,此次厦华告长虹冒用其CH DTV数字高清晰电视商标,并非如长虹所言是纯属炒作,但其急切的心态是显而易见的:提早“下手”苦干这么多年,付出如此大的代价所获得的领先优势被剥取对厦华来说是无法容忍的。况且,厦华在向市场推出数字电视之前,就已申请注册了“CHDTV”商标。对厦华而言,几年来的努力都凝聚在这商标之上了,能动用的“武器”也就是这个商标。
也正如长虹在公开的法律声明所称,厦华与长虹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此言虽然毫不客气,但长虹的生产规模与市场网络规模确实要比厦华大出许多,而这也正是厦华电子的硬伤所在。所以在这一场以“官司”开幕的角逐之中,厦华的未来引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