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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全国各地采访时发现,随着“洋超市”在我国商业领域超常扩张,已出现一些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倾向。
一是损坏我国政府的权威性和公平的竞争环境。国家有关部门曾对违规外资商业企业进行了整改,但许多内资企业反映:对那么多违规开设的“洋超市”,有关部门没能采取硬措施。他们建议依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提出损害赔偿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董事长张文中说:“外资在我国享受了超国民待遇,家乐福销售额上千亿元,在我国违规开了二三十个店,仅被罚了几百万元就草草了事,而且就在国家整顿期间,又在江苏无锡市开了一个分店。相对于中国企业在美国违规被罚上亿元的事件,我们的处罚真是太轻了!”
记者看到了一份在华外资商业企业目录,虽然上面显示的股权结构中均有中方的35%股权,但在采访中发现,这些企业大多被外资封闭掌控。记者在广州和上海尝试采访家乐福的连锁分店和其总部,均被拒绝。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东方集团董事长张宏伟说,一些外资企业搞假合资和假内资;还有的不让中方参与经营管理,使中方持有的35%股份形同虚设,这种做法助长了外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
二是冲击本土行业,使我国商业资源大量流失。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会长孙雄说,我国一二级核心商业资源都在东部沿海地区,这些地区也是外资进入最多的地区。外资企业以不公平、不对等的手段急剧扩张,加快了我国商业资源的流失。许多城市把最好的商业地段低价“送”给外商。一些城市缺乏商业规划,结果城市规划被外资投资牵着走。一些内资商业企业经营效益下降,被迫向农村退守,重新打起“游击战”。
由于布局缺乏调控,相隔数百米内就允许开另一个大卖场,造成恶性竞争。广州市天河北附近,就有百佳、万佳、好又多、岛内价等好几家超市,这些超市去年底甚至出现了8角钱一只鸡、1角钱1公斤菜的怪现象。在竞争初期老百姓是得到了低价的实惠,一旦外资企业完成对我国分销领域的垄断,这种实惠就很难持续下去了。
广东华新集团负责人说,“洋超市”店大欺商,收取进场费、拖欠货款,带来了很坏的经营风气。我们每天都坐在火山口上,如果哪个卖场一倒闭,供货商的货款就会血本无归。去年以来,全国各地不断传来超市倒闭的消息,北京城市之光、红熊超市、朝林超市、福州华榕超市、大华超市、内蒙古的“咱们家”超市相继倒闭,引发供货商哄抢的不稳定事件。
三是削弱了我国工业经济竞争力。一些人士认为,外资零售巨头通过在华采购带动了我国产品的出口,大卖场中销售的90%以上也是中国本土产品,因此会促进我国工业的发展。有关经济学家却认为,认真研究一下零售企业在国外的发展史就会发现,不是这么简单。垄断市场的分销商为攫取大头利润,会千方百计阻挠生产企业打造自身品牌,必须看到,谁掌握了流通渠道,谁就能掌握工业命脉。
大型国际零售企业都拥有全球统一的产销链,在许多国家经营自有品牌的销售额比重达40%以上,美国零售市场中一年销售的自有品牌食品达100多亿美元。英国马狮百货公司,经营的所有商品只用一个“圣米高”牌,被称为“没有工厂的制造商”,成为英国赢利能力最强的零售商业集团。
有关专家认为,一个分销领域被外国公司控制的国家,很难再有民族工业的品牌产品。如果我国的分销渠道全被外资以优势掌控,那么我国的相当一部分工业企业将沦为国外流通企业的加工车间,只能赚取少量的加工利润,严重削弱自身经济竞争力。有这样一个例子,国外商场里卖的一种可发声地球仪品牌产品,零售价88美元,美国销售商通过香港和广东的外贸公司,以每件15美元委托内地企业加工,生产成本只有12美元,内地加工企业每件只赚了3个美元,其余80多美元的利润,都被各级经销商拿走了。
分析:外资零售巨头在我国所向披靡的秘密
外资大鳄能在我国消费需求不旺的情况下所向披靡、快速扩张,不仅在于其业态和管理的先进,更有一整套带有倾销色彩的鲜为人知的市场抢占策略,使本土企业在竞争中处于极为不利的位置。有关专家和企业界人士揭示了相关内幕。
开新店不必自掏腰包
外资零售巨头一年能在我国连开十几家大卖场,需要投资数亿元,果真是靠“财大气粗”吗?一些业内人士透露了其中的惊人内幕:部分“洋超市”实际上采取“零成本”扩张策略,用中国的资金抢占中国的市场,开新店不必自掏腰包!
专门对此做过研究的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会长孙雄说,外资零售巨头通常在开第一家店时投资到位,而在开第二三家之后,就靠拖欠货款、向中国供货商收取名目繁多的进场费、赞助费连续开店。
孙雄向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在广州,开一家营业面积2万平方米的大卖场,总投资要6000多万元。而这么大规模的大卖场,每天销售额大约100万元。大卖场一般都把货款结算期定为3个月以上,这样就完全可以拿巨额赖账款,去新开一家店。只要获得政府对新店设立的批准,外资零售企业就重复利用同样的办法,把新店铺一家家的开下去!
孙雄说,“洋超市”拖欠货款严重,结算期太长,已成为全行业性的问题。合同上一般约定结算期是60天,但大卖场往往以各种理由拖着,前些年平均是75天结算,现在三个月内结算都算快的,一般都超过100天才结算。在这期间内,你又不能停止供货,否则就要因为供货不及时被罚款。
“进场费”转嫁商业风险
除拖欠货款,“洋超市”还向供货商收取名目繁多的商品进场费,累积起来,数额相当可观,不必靠批零差价利润,就可以稳赚一笔利润。
在广州,记者从一位业内人士手里拿到了一张家乐福向供货商收费的明细表。这张明细表上记有进场费、节庆费、新店赞助费等十几种费用的标准,粗略算一下,一家供货商如果想向一个大卖场送货,至少要交五六万元的额外费用。业内人士介绍,各家大卖场收取各种费用的标准不一,但收费却是普遍现象。
一家连锁超市的供货商多达上百家,一年下来,有的店收取的各种费用可达千万元以上!商业企业的主要利润来自于购销、批零差价,有一定风险,但是“洋超市”却不必承担这样的商业风险。货卖不掉,无条件退货;卖赔了,差价由供货商来承担,“洋超市”十分巧妙地把在我国经营的商业风险,转嫁到国内供货商和厂家身上。
孙雄告诉记者,原来国内商界没有额外收费这个风气,几年前外资连锁企业进入,就带来了这股不正常的交易之风。现在这个问题愈来愈突出,严重影响行业发展。
以亏损战略挤垮竞争对手
广州宏城超市副总经理李胜学告诉记者,外资零售企业进来后,开始都采取亏损经营战略。沃尔玛在深圳干了三年一直亏损。因为他们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实施“亏损竞争”战略,而国内则没有企业敢于接招。
外资零售企业进入我国市场后,对其经营状况普遍讳莫如深,连销售额都不愿透露。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曾对此进行统计,结果没有企业报数字。一位在外资企业干过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现在外方对利润情况并不介意,主要目的是迅速扩大市场占有率。”重庆市商业部门今年年初召开了外资商业企业座谈会,与会的十来家外资零售企业都表示亏损,但亏损数字、营业额都不肯透露。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龙军生研究发现了外资零售巨头在海外市场的倾销秘密,他们以本土成熟市场的赢利,来弥补新兴市场的亏损,支撑快速扩张。沃尔玛美国本土公司销售额的比重为77.38%,净利润比重却高达88.58%;国外公司销售额的比重为22.62%,净利润比重仅为11.42%,这表明,本土市场明显对海外市场有补贴。麦德龙、家乐福也存在类似的情况。
提前进入,违规开店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承诺,在第一年即2002年,外国服务提供者仅限于以合资企业形式在5个经济特区(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和6个城市(北京、上海、天津、广州、大连和青岛)提供服务。在北京和上海,允许的合资零售企业的总数各不超过4家,在第二年才开放所有省会城市以及宁波和重庆,另外,营业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拥有30家以上连锁店的,必须由中方控股。
实际上,外资商业企业无论是股权设置,还是开店区域,都已大大突破了这些限制,远远走在了我国承诺的时间表之前。
原国家经贸委外经司的一份统计表明,至2001年9月,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外资商业企业是40家,但实际全国共设立外资商业企业多达356家,这意味着约九成外资商业企业均属违规设立。对此,国家有关部门专门对此进行了整改。这些企业有的是地方政府越权批的,有的是采取假合资假内资等手段变相设立的。还有的外资企业以国内自然人名义注册商业企业,有的在收购国内企业时不进行变更登记,有的擅自突破区域限制到县级市开辟。
一些商业业内人士反映,外资零售企业在我国的上述经营行为,显然有不公平竞争色彩,已明显对我国本土企业造成冲击,是一种服务业倾销行为。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服务业倾销出台相关判定标准,重视和研究不够。有关人士建议,当前必须重视中外商业企业的公平竞争问题,以规范商业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