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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元以上的每股净资产相比,0.697元的每股转让价格多少让市场有些诧异
*ST黑豹昨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山东黑豹集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7月4日分别与哈尔滨东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哈尔滨东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境内法人股股份6824999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和109199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转让给后两者。股份转让完成后,东安实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黑豹集团为第二大股东,东安建工为第三大股东,而此次转让最为引人注目的恐怕要数远低于净资产的交易价格了。
重组成当务之急
根据转让协议,此次转让价格为每股0.697元。资料显示,截至2002年底,经审计*ST黑豹每股净资产为2.36元,调整后也有2.15元。2003年一季度虽然亏损,但亏损额不大,一季末每股净资产为2.35元。2002年底、2003年一季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只有20.30%和18.83%。这样,每股转让价格仅为每股净资产的29.53%,不到三分之一。
*ST黑豹1996年上市前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属集体所有制,大股东持有股权为境内法人股。由于非国有股权,转让无需经国资委批复,仅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即可履行。股权性质无疑使上市公司股权低价转让最终落实的可能性增大许多。只是,相对每股净资产来说如此低的转让价格,对于其他股东尤其是法人股东是否很公平呢?
*ST黑豹2001年、2002年连续亏损2年,被警示退市风险。2002年公司经营毛利率只有4.17%,主业几乎丧失盈利能力。2003年以来,这一趋势依旧没有得到改善。公司在一季报中已预测半年报净利润可能为负。显然,重组已是当务之急。而低价转让的目的很可能就是为了让收购方尽快入主,以便推动重组进程。
规避要约收购
根据东安建工章程,东安实业是东安建工的控股股东(出资占后者注册资本的51%),二者存在关联关系。按照《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一致行动人的定义是指"通过协议、合作、关联方关系等合法途径扩大其对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控制比例,或者巩固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在行使上市公司表决权时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购方东安实业、东安建工构成一致行动人。若两者受让股权比例超过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30%,将触发要约收购。不过,转让协议显示,两收购方合计计划受让*ST黑豹股权比例为29%,恰巧低于30%的最低限,从而规避了要约收购。当然,即使触发要约收购,按上述的低廉价格,恐怕也不会真正实施。
目前为止,从公开的信息我们难以评判收购方的经营实力、近几年的经营状况以及收购后的计划。对此,*ST黑豹公告表示"东安集团已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投资者可予以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