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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亿安科技到大庆联谊,再到银广夏,越来越多的违规上市公司被一纸诉状送上被告席。投资者的维权与索赔意识渐渐被唤醒了,但太多的头一遭和太多的不明白在严峻地考验着人们的意志。
从驳回起诉到暂不受理,再到解禁立案,一桩桩侵权官司艰难地由黑暗走向阳光地带,违规上市公司老总和操纵股价的神秘庄家,逐一亮相于大庭广众之下,但漫漫无期的审理和迟迟不见的判决,也让人深切体会到索赔之难。
眼下的证券市场似乎一下子掉进了“官司陷阱”,形形色色闻所未闻的证券官司一窝蜂都冒了出来,赚足了投资者的眼球。刚刚还在猜测着中科创业股价操纵案主谋吕梁的命运,议论着郑百文独立董事陆家豪状告证监会胜算几何,突然间,酝酿已久的大庆联谊民事侵权案如期开庭了,另一重案银广夏索赔案也在搁浅一年后终被立案;股民与营业部的纠纷不断升级,银广夏股票盗买盗卖案继续庭审,新近出炉的二级配售又出纠纷;继世纪星源胜诉《财经》杂志后,青岛海尔再燃名誉权官司战火,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综上所述,近期三类证券官司最密集,一是投资者状告造假公司的民事赔偿案;二是股民与营业部之间的合同纠纷案;三是上市公司名誉权纠纷案。每一场官司都会在市场上引起轩然大波,每一个案子也都会给市场留下悬念和难题。有人形容,经历每个官司就像一场自我批评式的“洗澡运动”,中国证券市场的许多毛病会在诉讼和判决中被慢慢洗掉,只是需要亲历者有足够的耐力和信心。
-民事侵权案解除禁令
有人统计,仅仅在今年7月和8月,由投资者起诉的证券官司就超过20件,民事侵权取代了经济纠纷和股权纷争,唱起了证券官司的主角。但敏感、广泛、不确定的特性,令侵权案成了最难打的官司。
8月1日,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大庆联谊虚假陈述民事侵权案”开庭审理。上海股民陈志华作为第一位原告走进法庭,他的身后是来自全国13个省市的130名大庆联谊投资者,为着一个共同的赔偿目的走到一起。这是今年年初高法对“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诉讼案”解禁后最让人企盼的案件。一位上海投资者感慨,“我等开庭这一天已经等了近两年”。
说起投资者状告上市公司的历史,亲历者都忘不了那段辛酸史。1998年PT红光的投资者率先扛起了民事诉讼的大旗,这些先驱者的诉状被无情驳回。但到2001年,随着造假公司不断浮出水面,各地法院门口聚集了越来越多的受害投资者,打头阵的,北有郭锋南有严义明两位年轻律师。经过漫长等待,到2001年9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由于目前证券民事责任制度薄弱以及司法人员素质的局限,法院尚不具备审理条件,因此暂时不予受理”的通知,严义明和100多位银广夏投资者,郭锋和390名亿安科技股东再度被拒之门外。
据知情人说,起初是高法口头驳回指示,后来便是红头加密文件明确暂不受理。而地方法院对证券民事诉讼案惟恐躲之不及,一位法官坦言,动不动就几百人在法院门口,又是损失惨重的受害者,不稳定因素太多,怎么开庭怎么判决?
当时,许多投资者打了退堂鼓,而几位证券律师却看到了从驳回到暂不受理的变化,“暂不受理不等于永远不受理,法院大门会有敞开的一天”。于是,一场前仆后继式的攻关战斗在北京、上海等主要城市不断打响。以亿安科技作为突破口的郭锋律师在接受采访时,开玩笑说,那时候是四处突击,晚上都睡不着觉,琢磨着第二天的战略战术和“攻击对象”。
2002年1月15日,最高法院一则通知似乎宣布了这场战斗的阶段性胜利,通知允许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其前提是“虚假陈述行为,须经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调查并作出生效处罚决定”。郭锋和严义明都没想到“世界变化这么快”。
短短几行字就将证券侵权案从黑暗带到黎明,也让投资者从“手无寸铁到利器在手”,消息公布后的第三天,郭锋就将哈尔滨一对夫妇和深圳一股民状告大庆联谊的起诉书送到哈尔滨中院,1月24日哈尔滨中院宣布立案,成了解禁后的第一个实践者。随后,ST渤海、ST海洋、ST同达、ST九州、东方电子等违规公司,中天勤等违规中介不断被投资者送上被告席,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遭到前所未有的沉重打击。
-司法机关扫除法律障碍
在惊闻大庆联谊开庭和银广夏立案的同时,人们也在关注着另一个案子的结果,那就是ST同达的5起诉讼。由于其涉及金额不大,案件相对简单,原告和被告又达成庭外和解,因此曾有人预言,这将成为中国证券市场上首个结案的民事诉讼。但持续了一个多月的庭外和解仍无下文。律师称,双方分歧太大,ST同达则表示,自己赢面很大,不再寻求和解。
的确,放眼望去,开庭立案的不少,而真正得出判决结果,真正拿到赔偿金却仍很遥远。
走上法庭的投资者,深切感觉到了索赔官司的艰难;冗长而烦琐的举证,仍很难证明上市公司的虚假信息与原告投资损失的因果关系;经过复杂程序计算出来的索赔数额,几乎无法得到被告的认同;中小股东“自己告自己”的疑虑,也在束缚着投资者的诉讼行为,而第一次面对如此敏感棘手的案子,法官需要谨慎再谨慎。充当第一批“吃蟹者”的投资者体会着深深的受挫感。
为什么官司难打,是法律障碍还是人为障碍?郭锋律师在接受采访时首先引用了高法副院长李国光的一句话,“过程是痛苦的,但过程是必要的”。他说,其实,从法律角度,所谓的因果关系和赔偿数额都不是问题,投资者不必担心,关键是不要丧失信心,证券民事诉讼的审理本身就很复杂,即便是美国很成熟的集团诉讼,真正在一年内结案的也仅有8%的案件,绝大部分都需要3年时间结案。而在我国这又是一个全新事物,需要给司法机关接受和消化的时间,目前受理案件的地方法庭都在摸着石头过河,不能各行其是,要遵循统一的司法规矩,一盘棋行动。
郭锋介绍,上诉的投资者主要有两种。一是投资损失巨大的,一是打抱不平的,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也不管是采取和解还是判决,投资者都要做好心理准备。首先是不要急功近利,赔偿不会挽回所有损失,也不足以改变目前的经济状况;另外,作为试验者需要一点奉献精神,赔偿不能如愿,时间也不是一天两天,“为了实现最终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我们要付出一些代价”。
据了解,高法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准备对投资者损失界定、虚假信息与投资损失的因果关系以及上市公司连带责任等方面作出更明确的规定,并派出一行人去美国考察。
同时,一些专家和学者也在积极出谋划策,比如民事诉讼案的受理前提应从“证监会处罚”放宽到“刑事处罚”、“检察院公诉”,这个放宽建议似乎得到默许,没有正式接到处罚单的银广夏因其“罪行累累”也被推上了被告席,人们从变化中可窥见一斑。
还有诉讼方式应增加共同诉讼。在大庆联谊案现场没有出现的郭锋就在为679名投资者的共同诉讼而忙碌,若单一诉讼要打上近两年的官司着实不可思议。律师更担心其负面效应,投资者会被消耗得失去信心,而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会得以助长。在奔波数日之后,郭锋在充满信心地等待高法最后的答复。此外就是诉讼对象不应仅仅局限于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也属欺诈行为,庄家操纵的中科创业、亿安科技同样令投资者损失巨大,不能任其逍遥法外。
-营业部登上侵权案被告席
侵权案被告席上不仅是上市公司,与股民朝夕相处的证券营业部一不留神也会被卷入各种纠纷之中。其实,股民与营业部的纠纷由来已久,或者交易不正常,或者资金被盗用的事情不算稀罕,但真正对簿公堂的并不多,即便最后撕破脸皮,也是一个股民和一家营业部的“一对一交手”。从法律角度看,这属于合同法中的违约行为,股民与营业部是委托代理关系,一旦出问题就应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合同责任。
可到了造假大王银广夏,却将这种合同纠纷突然间扩大升级。去年9月一场席卷大江南北的银广夏股票盗买盗卖案,殃及京沪穗三地30多名大户中户,一夜之间几百万化为乌有。密码被盗、资金被盗用,许多毫无防备的股民陷入了倾家荡产的悲惨境地。愤怒的投资者将侵权矛头指向营业部,把挽回损失的最后希望寄托于法律,这场震惊股市的首例盗买盗卖案又一次考验着司法机关。
在经历了艰难的庭审之后,广州和北京的股民起诉营业部的案子在今年上半年相继败诉,原因是“缺少支撑证据,没有足以令人信服的理由”。其中最大的障碍是举证难,由于合同条款无法面面俱到,怎么让营业部承担损失?密码被盗的可能性又太多,如何证明营业部就是盗窃者?股民都拿不出证据。北京的杜先生已经与律师四处奔波一年之久,仍对举证无可奈何。今年8月,杜先生诉讼案再次在北京二中院开庭审理,细心的投资者发现来自中国证监会的一位官员以专家身份出庭协助调查,无形中人们对审判结果增添了一些信心。
同时,如何保证资金安全,保证密码安全,成了众多投资者的又一块心病。一位证券律师认为,类似案件中,营业部应负主要责任,按合同约定,股民是服务客户,客户出现问题,营业部难逃其责。
而刚刚实行的二级配售也出现了官司,首起因股票申购中签引发的官司在武汉开庭。两股民在申购山东基建时喜得两个中签号,但到进行申购的营业部,却被告知他们并没中签。营业部的解释是,因为山东基建股票发行时,由于申购的人非常多,导致其配号临时增加,所以两股民不算中签。听起来,双方都有理由,这无疑又为法官出了一道难题,目前该案等待最后的宣判。
-上市公司发起维权运动
在一连串侵权案中,上市公司一直在接受着投资者的控诉和新闻舆论的指责,当被告的滋味实在不好受。但同时,上市公司自身的维权意识也被唤醒,世纪星源挑起首例状告媒体侵权案,将《财经》杂志送上被告席,理由似乎很简单,《财经》歪曲事实,存在不真实报道,毁坏了公司的名誉和形象,要求索赔108万。初闻此事,有点倒打一耙的意思,对世纪星源的批评报道和曝光不是一次两次,也没见有什么动静,偏偏在官司密集期赶来凑热闹,是不是在做秀?但结果令人大跌眼镜,判决迅速出台,《财经》败诉,支付30万元赔偿费。
一时间,市场众说纷纭。人们似乎还没弄明白案情的来龙去脉,另一桩侵权案如出一辙地登场,青岛海尔状告飞虎网员工陈毅聪,起因是陈撰写的“海尔的真相,居危思进”一文用捏造和虚构事实严重侵害了海尔集团的名誉权,要求索赔30万。比起世纪星源案,此次来势更凶猛,冲突更激烈。
接到传票的陈毅聪一头雾水,很难相信这个事实,同时又一个严峻的话题摆在市场面前,证券分析文章是否存在侵权可能?对上市公司的批评权和报道权与名誉侵权如何界定?正忙于大庆联谊案的严义明律师表示,上市公司有权提出名誉索赔,名誉侵权行为的界定必须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而陈毅聪显然不承认自己是故意侵害海尔名誉。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海尔“多此一举”,一位律师表示,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和公众人物一样,允许人们对其评头论足,既然信息披露出来,就要接受监督,不能认为不好听就是侵权,事实符合,文字过分不能构成侵权。
也许是海尔的形象一直不错,投资者一下子很难接受,也许是一个人当被告,势力太单薄,人们对陈毅聪有点担心,所以,人们对这个案子的关注程度超乎寻常。
-官司扎堆事出有因
一桩又一桩的证券官司似乎商量好了,一股脑儿都冒了出来。其实,官司扎堆不是偶然现象。中央财大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分析了三个原因。一是监管部门加强监管以后,很多隐藏的问题暴露了出来。二是上市公司业绩滑坡,滋生出很多问题。三是股市上扬时,“水漫金山”,一些上市公司也虚假繁荣,而目前股市连续下挫,“水落石出”,问题也就出来了。
而在热闹和喧嚣的背后,官司扎堆对股市有何影响?
贺强认为,有利有弊,诸多问题都暴露出来,有利于问题的及时解决。负面作用则是对股价的影响,对投资者信心的影响。他说,上市公司是股市的基石,官司不断,业绩下滑,这无疑会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目前,上市公司的质量仍令人担忧,上市公司完善自身的经营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还需要长时间的努力。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则对此很乐观。他认为,上市公司官司密集,是证券市场逐步进入法治轨道的一个表现。他说,合同纠纷是经济生活中的正常现象,解决问题时选择诉诸法律,说明投资者和上市公司的行为越来越理性。前些年上市公司官司不多,恰恰是不正常的。吴晓求说,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是由于出现违规行为而受损,不会由于官司变多才受伤害。
有数据显示,美国每年的证券民事纠纷不下200件,而去年高达487件。业内人士认为,上市公司诉讼增多是市场经济过程中的必然现象,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会如此。这会促使证券市场更加透明。只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证券市场逐步走向规范,上市公司自身更加规范,诸多诉讼才可能会慢漫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