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尽管沪深两市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因为陷入“剪不断、理还乱”的互保链而蒙受重大损失,但这些前车之鉴并未能阻止更多新的互保案例出现。据6月25日公告,最近两日又有多家上市公司进行互保,显示上市公司对互保依然有很高热情。
互保
闽福发A(000547)称,公司于2003年6月23日与航天通信(600677)签订《互保协议书》,互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该事项经公司于当日召开的临时董事会会议通过。担保期限为一年,自2003年6月9日起至2004年6月9日止。
同一日,方向光电(000757)与西藏金珠(600773)签订了互保协议,决定互为对方提供银行贷款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担保期限为一年,以对方向金融机构借款日起开始计算。
据悉,截至2003年6月23日,航天通信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人民币23205.5万元。截至2003年6月25日,方向光电对外担保总额为16882.4万元,其中:逾期担保两笔,为四川银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贷款728万元和1500万元提供担保,其计2228万元。对此,内江市人民政府已承诺协调金融机构和最终解决或有负债问题。
据初步统计,自今年5月初以来,已有60多家(次)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发生了担保活动,其中有不少属于互保。而中国股市中曾出现过两个著名的担保链,至今仍困扰着市场。
一个是福建上市公司担保链。2002年证监会福州特派办曾作过一项调查,截至2002年6月底,该办辖区内的28家上市公司,除福建高速、福建东百、福耀玻璃、福建双菱和宏智科技等5家上市公司外,其他上市公司都有对外担保,占辖区内上市公司总数的82%。
另一个是上海上市公司担保链。2001年中期,在上海本地上市公司中,共有52家上市公司互为担保,形成了错综复杂的担保链。在这个担保链中,担保金额高达109.04亿元,占这些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的48.65%。
风险
分析师认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后,如果被担保方逾期还贷,就会形成或有负债,对公司经营形成拖累。在2000年以前,上市公司担保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上市公司对其母公司或其关联企业进行债务融资及贷款担保,另一种是上市公司互保,两种方式均是以上市公司为担保主体。
在2000年证监会出台《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后,上市公司随意为股东提供担保的现象相对得到抑制,但上市公司之间的互保行为又愈演愈烈。由于上市公司之间的互保关系错综复杂,一旦其中的任何一家无法清偿到期债务,都有可能影响到互保链上的其他公司,甚至导致其他公司蒙受巨大损失。最近,愈来愈逼近*ST国嘉的退市风险,令不少投资者对以*ST国嘉、*ST兴业等公司为中心的担保链会否断裂而感到忧虑不已。
有市场人士指出,由于上市公司的经营涉及到很多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商业银行在发放上市公司互保型贷款时,不能放松警惕。同时,上市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对于公司的对外担保做到勤勉尽责,对被担保人的资信情况作全面的调查。如果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公司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有权要求对公司依法提起要求赔偿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