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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民生银行发布澄清公告表示,1999年所进行的一宗关于“6000万股民生银行股权的拍卖”是在法院主持下公开进行,民生银行作为此次拍卖的申请执行人,受偿该拍卖款项完全合法有效。民生银行的澄清公告,实际上引出了一起围绕着深圳前进开发公司、民生银行、东方集团多方利益的股权拍卖案。
第二大股东受牵连
要想把这事弄清楚,得从7年前民生银行创建时说起。1996年1月,民生银行正式挂牌运作。当时的民生银行共有59家企业股东,深圳前进开发公司就是其中之一。深圳前进公司的老总邱影新出手6060万元,拿下了6000万股民生银行股权。而在民生银行创建之时,目前的第二大股东———东方集团并不持有民生银行任何股票。
东方集团开始取得民生银行的股份是从1999年通过拍卖获得的。1999年12月28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主持拍卖,将深圳前进开发公司所持有的6000万股民生银行股份,拍卖转让给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此拉开了东方集团进入民生银行的序幕。2000年3月,东方集团又从广州益通集团公司手中拿到了5000万股民生股权;同年5月,又从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手中拿到了2000万股民生股权。经过半年时间里的3次股权受让,东方集团共持有1.3亿股民生银行股权,位居民生银行第二大股东的宝座,东方集团的当家人张宏伟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民生银行的副董事长。
拍卖合法性遭质疑
1995年7月到1997年2月期间,深圳前进开发公司老总邱影新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篁村办事处的一位主任经过协议,以27.3%的年利率高息揽储,从社会上吸收了3亿多元存款。案发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了邱影新3年有期徒刑。1998年3月12日和8月27日,东莞市检察院、东莞市公安局以深圳前进公司法人代表涉嫌“东莞建行非法吸存案”为由,先后对前进公司持有的6000万股民生银行股权进行了刑事查封和补充刑事查封。
而在当时,深圳前进公司还以自己手中的“6000万民生银行股权”为抵押物,从民生等几家银行贷有大量贷款。1999年9月5日,民生银行以“贷款存在风险,提前收贷”为由,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该院对前进公司持有的6000万股权进行了查封,并在1999年的12月底,将这6000万股拍卖转让给了东方集团。
事隔3年后,深圳前进开发公司对此次拍卖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此次拍卖损害了深圳前进开发公司及其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深圳前进开发公司方认为,3年前的这起民生银行股权拍卖案在程序方面存在“重复查封”行为。东莞市检察院、东莞市公安局查封在前,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在后,而重复查封属于违法,因此民生银行当时并未取得该股权的处置权。
股权归属关系重大
6月19日,民生银行发布澄清公告,对此次股权风波作出回应。
6月20日下午,民生银行董事长秘书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此次拍卖是在法院主持下公开进行,民生银行作为此次拍卖的申请执行人,受偿该拍卖款项完全合法有效。1996年12月和1997年12月,深圳前进开发公司分两次,共从民生银行取得了5000万元的贷款,证明前进公司存在拖欠民生银行贷款的行为。
同日下午,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东方集团董事长秘书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东方集团的工作人员表示当年拍卖是合法的,东方集团所持有的民生银行股权都是从合法渠道获得的。该工作人员表示,这部分通过拍卖取得的股权,目前依然在东方集团名下,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对这起股权纠纷,《上海证券报》报道说,“由于该股权拍卖存在重复查封等冲突,最高人民法院对股权转让款进行了冻结并就执行进行协调。”高法的协调结果,将直接影响到民生银行能否收回几年前贷给深圳前进开发公司的贷款,关系到东方集团到底是不是民生银行的第二大股东,关系到从最初拍卖所得的6000万股增值而来的2亿多元股权的最终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