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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业绩总体上较2001年呈上升态势,但行业、地区间业绩表现差异较大
●主营业务对上市公司业绩的贡献较为明显,投资收益、补贴收入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程度较上年有所下降
●非经常性损益总体上仍表现为非经常性损失,其对业绩的影响幅度同2001年基本持平
●2002年有88家实现扭亏,但其中绝大多数公司的每股收益处于“微利”水平。同时,89家公司近三年首次亏损,其中巨亏公司值得关注
●建议优化同上市公司业绩相关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特别应加强公司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讨论与分析;完善并细化相关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指南,减少上市公司操控业绩的可能性;尽快建立财务报告重新披露制度,以临时报告的方式及时重新披露更正后的财务信息
总体业绩稳中有升,行业、地区表现各异
2002年上市公司业绩较2001年总体上呈平稳增长态势,表现为税前利润总额和税后净利润均较前期有不同幅度的增长。经对1228家公司(扣除了部分2003年新上市的公司)公开披露的业绩信息进行初步统计,上述公司2002年共实现税前利润总额1321.36亿元,较2001年的1141亿元增长了15.8%;共实现税后净利润839.74亿元,较2001年的770.37亿元增长了9%。此外,同业绩增长相适应,上述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总额和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显示出上市公司业绩的“含金量”有所提高,具体如表1所示。
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业绩的集中程度较高。据统计,以中国石化、中国联通为首的利润总额排名前10位的公司,其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总额分别占已披露年报的1241家公司的37.54%和36.84%,显示出正在形成的“大盘蓝筹股”群体对总体业绩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进一步分析显示,不同行业的业绩表现差异较大。综合平均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看,电力煤气和水的生产与供应业、金融保险业、金属非金属行业业绩表现较为理想,而传播与文化业、造纸印刷业则总体上表现较差。从年度间业绩变动情况看,电子、机械设备仪表和房地产业成为增长较快的行业,而传播与文化业、造纸印刷业和农林牧渔业则总体上呈下滑趋势。表2列出了2002年度平均每股收益排名前五位的行业。
此外,业绩的地区差异也较为明显。从地区上市公司的平均每股收益情况看,新疆、重庆、广西、福建、河北的上市公司业绩好于其他地区。同时,深圳、宁夏、吉林、福建、广东等地上市公司的业绩回升较为明显,增长、扭亏或减亏的幅度较大。值得注意的是,某些西部省份的上市公司由于享受经营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其平均业绩反而好于某些经济发达地区。
主营业务贡献明显,投资收益、补贴收入影响下降
通过对公司利润构成项目的进一步分析发现,2002年度主营业务的增长对上市公司整体业绩贡献良多,而在证券市场发展初期曾经一度对公司业绩产生重要影响的投资收益和补贴收入,其影响程度则日益下降。
据初步统计,前述1228家公司主营业务利润总额同比增幅达18%,超过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的增长幅度。而计算行业平均毛利率水平也可发现,除个别行业外,大部分行业毛利率水平同2001年基本持平,表明市场和产品盈利能力稳定。其中,电子和石化行业平均毛利率分别增长了3.93%和2.15%,产品盈利能力的提高使得行业业绩迅速提升,从表4列举的数据可以看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的变动对于提升行业业绩的作用。
投资收益曾一度在证券市场上左右公司业绩。从2002年的情况看,投资收益对上市公司总体业绩和相应公司(指对外投资并产生收益或损失的公司,下同)业绩的影响程度都较2001年明显下降。从总体上看,投资收益占全部公司税前利润总额的比例从2001年的12.92%下降为9.91%,而占相应公司税前利润总额的比例也由2001年的14.16%下降为10.61%。表5显示了已披露年报的1241家公司中具有投资收益(或亏损)的1122家公司的总体情况。进一步分析显示,部分公司,特别是部分规模较大的公司中,投资收益在利润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仍然较大。
上市公司的补贴收入主要来自于各种流转税返还,以及地方财政给予的相关财政补贴。据统计,2002年共有647家公司享受各种补贴收入,较2001年的602家略有上升,而补贴收入总额占全部公司税前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49%,较2001年的3.92%略有下降。从享受补贴收入公司的情况看,信息技术业、农林牧渔业、电子、医药等行业的上市公司中均有半数以上享有补贴收入,全部647家公司共享有补贴收入46.54亿元,占其税前利润总额的11.1%,较2001年的14%有所下降。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总体影响有所下降,但部分公司享有的补贴收入金额较大,有的对公司业绩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表6列出了2002年享有补贴收入金额排名前五位的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总体影响持平,具体影响各异
非经常性损益相关项目的披露,有助于突出非常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从而使投资者得以更好地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加以甄别。2000年,某公司通过以20元的价格向大股东转让亏损子公司,成功实现每股收益0.87元,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仅0.03元,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一目了然。近年来,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逐步减弱。如表7所示,在披露了2002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1228家公司中,共有679家公司存在总额达67.02亿元的非经常性收益,537家公司存在总额达128.41亿元的非经常性损失,12家无非经常性项目,非经常性损益总体上表现为非经常损失61.39亿元,占存在非常项目公司扣除非常项目前净利润的7.27%,同2001年的6.87%基本持平。
对非经常性损益的进一步分析显示,总体上看,非经常项目对公司盈亏影响不大。例如,2002年扣除非经常项目前后(以下简称“扣除前后”)均盈利的公司为998家,扣除前后均亏损的公司为166家,二者合计占披露非常项目公司总数的94.8%。而另有61家公司扣除前盈利,扣除后亏损,3家公司扣除前亏损而扣除后盈利。因此,具体到个别公司而言,依靠非常收益盈利和因非常损失“致亏”的现象仍然值得关注。
“扭亏”、“首亏”和“一分钱现象”值得关注
据统计,在2001年亏损(含因会计上追溯调整致亏)的159家公司中,有88家公司成功扭亏为盈(以下简称“扭亏”)。其中,部分公司由于行业景气度回升,导致业绩有所提升。例如,电子行业2001年亏损的7家公司中,随着电子行业整体回升,有6家实现“扭亏”;石化行业2001年亏损的18家公司中,也有10家2002年“扭亏”。除依靠经营状况好转实现“扭亏”外,88家公司中有29家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收益实现“扭亏”,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仍然亏损,同时,也不乏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等会计核算方法进行“财务扭亏”的公司。此外,88家“扭亏”公司中,既有像厦新电子这样每股收益高达1.69元的,更有60家公司每股收益在0.05元以下,属于“扭亏微利”,图1为87家“扭亏”公司的每股收益分布图。
在部分公司成功“扭亏”的同时,另有89家公司近三年首次亏损(以下简称“首亏”)。如表8所示,89家公司共计亏损90.6亿元,平均每股亏损0.35元,较2001年分别下降5倍以上。其中,24家公司每股亏损0.5元以上,占全部“首亏”公司的27%,更有7家公司每股亏损达到了1元以上。同“微利扭亏”相比,“巨额首亏”的现象引人关注,其中不排除有部分公司利用会计政策,达到“一次亏足”、“清理历史包袱”的目的,以便为来年“扭亏”减轻负担。值得注意的是,“扭亏”公司和“首亏”公司的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意见”(指除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其他审计意见类型)的比例远远高于全部上市公司中“非标意见”的平均水平。例如,88家“扭亏”公司中,29家的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意见”,占33%,而89家首亏公司中,也有40家的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意见”,占45%,远远高于全部上市公司13%的“非标意见”比例,显示出注册会计师对相关事项已有所关注。
此外,历年来还存在着每股盈利低于一分钱的公司(以下简称“一分钱公司”)。据统计,2002年“一分钱公司”的数量为34家,较2001年的22家增长近35%。虽然该部分公司数量不大,但由于每股盈利绝对额较小,易受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以及经营变动的影响,因此,“一分钱现象”也应引起适当关注。
完善上市公司会计核算和业绩信息披露
目前,“重业绩、重成长”的投资理念在我国证券市场逐步确立,上市公司的业绩越来越成为投资者投资决策的直接依据。为此,在现有基础上,加强同公司业绩相关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应当进一步优化同上市公司业绩相关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特别应加强公司管理层对经营业绩的讨论与分析。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体系基本建立,同业绩相关的披露内容与格式日益完善。但是,从市场需求,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投资决策需求的角度出发,尚需进一步完善。例如,目前对公司业绩的披露主要局限于年报前部分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以及后部分的财务报告,而公司管理层对业绩讨论与分析的披露相对薄弱,绝大多数公司仅限于将年度间数据简单对比,而对于本期业绩的具体构成情况,特别是投资收益、补贴收入、税收优惠、会计估计变更等方面的具体影响大多语焉不详,这使得中小投资者在无法理解纷繁复杂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数据的同时,也无法从最清楚公司业绩构成的管理层眼中了解公司业绩的具体情况。因此,应当在年度报告的显要部分增加管理层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讨论与分析的内容,并细化其披露要求,以使投资者得以简单直白地了解公司业绩情况。
其次,应当完善并细化相关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指南,减少上市公司操控业绩的可能性。目前,随着我国会计制度的逐步完善,上市公司大幅操控利润的可能性已大大降低。但与此同时,应当进一步细化相关的会计核算操作指南,以求在执行中取得实效。例如,以前部分公司利用“账龄掉期”等方式,通过不计提或少计提坏账准备操纵利润,随着我国会计制度的完善,此种方式已被禁止,但仍有个别公司通过对不同账龄的应收账款规定浮动的计提比例,每年由董事会确定具体计提比例的方式对利润进行“微调”;个别公司通过“年终集中回款”的方式规避坏账准备计提,等等。此外,细化相关的信息披露指南也很重要。例如,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对于投资者决策具有重要意义,但通过对2002年年报的披露情况进行分析,绝大多数的公司仅对营业外收支进行了扣除,而对于短期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资产减值准备转回、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税收优惠等的扣除标准则很不一致,客观上给投资者使用年报业绩信息带来了一定困难。
再次,应当尽快建立财务报告的重新披露制度,以临时报告的方式及时重新披露更正后的财务信息,在减轻年报披露压力的同时,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据初步统计,有575家公司因会计政策或重大会计差错等原因,在2002年年报中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其中不乏重大调整。在定期报告中集中如此大量的更正财务信息,既不利于公司年报及时编制和披露,也不便于投资者及时获取和有效使用信息,同时为监管部门的监管工作也带来了一定难度。为此,尽快建立我国的财务报告的重新披露制度,以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方式及时重新披露更正后的财务信息,同时建立证券市场的“问责”制度,对于以会计差错更正为名达到特殊目的的公司坚决予以处罚,以尽可能杜绝差错更正的随意性。此举将有助于在减轻年报披露压力的同时,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此外,从更高的层次上经常对现行政策,如再融资、退市等方面的要求进行反思并不断完善,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某些上市公司操控业绩的动机,从而在客观上达到提高上市公司业绩披露质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