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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几大证券报发布消息称,鲁抗医药将恢复增发新股。这表明,自去年12月被中国证监会勒令暂停后,鲁抗增发新股工作重新启动。根据5月23日鲁抗发布的公告,此次将增发不超过4700万股新股,预计在6月初完成。
据此,公众和投资者有充分理由判定:曾引发广泛关注的鲁抗涉嫌财务造假一事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结论。因为如果没有中国证监会首肯,鲁抗不可能恢复增发新股。
去年12月鲁抗增发被紧急叫停的起因,是吴德东、艾群策二人举报鲁抗医药涉嫌财务造假。而现在增发得以继续,是否表明管理层已认定吴、艾二人的举报有不实之嫌,鲁抗医药并不存在所谓财务造假问题?
从鲁抗增发被暂停以来,诸多新闻媒体对此事件一直比较关注。人们相信管理层会通过调查处理好鲁抗事件,显示管理层对证券市场监管的态度和决心,赢得主动和赞誉。但公众和投资者遗憾地注意到,无论是当初的暂停增发,还是此次突然恢复,管理层始终不置一词,没有表现出证券监管工作应有的公开透明。
这当然不是要苛求证监会大张旗鼓召开新闻发布会,宣讲整个鲁抗事件的调查始末。沪深股市有1200多家上市公司,进入证监会调查视野的恐怕也远非鲁抗一家,管理部门似乎不必单为其兴师动众。
不过,证监会完全有很多其他可供选择的方式———比如接受相关媒体采访,传达出对鲁抗事件的准确处理信息,以释公众或投资者之惑,而不是有意无意漠视传媒和公众对此事件的关注。
证监会自可以三缄其口,但此举恐有违管理层一贯倡导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公正的前提是公开,如果市场缺乏公开透明,其公平、公正也难有保证。
由于信息不公开,上市公司误导甚至欺骗投资者的情况,在证券市场上并不鲜见。具体到管理层,也需要行事公开透明,以真正震慑那些胆敢违规的上市公司。
更重要的是,如果管理层拿不出一个公开可信的调查解释,以后又有谁敢只身前往证监会,举报证券市场中的各种违规或违法之事?
人们期望监管能够做到公开透明。如调查结果证明举报属实,证监会完全可以按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即使证明举报者所言不实,也能给后来者以希望,仍然敢于直面证券市场黑幕并勇敢揭露之。而且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结论,还可以给相关部门以有力的证据支持,对财务造假者或举报不实者追究相应责任。在一个健全的市场中,每一个行为主体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监管缺乏公开透明,则不利于公众及投资者进一步建立对监管部门的信任。而更让人担忧的情况是,万一鲁抗完成此次增发后,又有新的证据能证明鲁抗财务确实有问题,证监会的权威又将置于何处呢?
今年3月,笔者在一篇关于鲁抗事件的评论结尾曾写道:“鲁抗之事最可怕的结局是,随着时间推移,证监会始终未拿出公开的结论,最后似乎不了了之,忽然有一天,鲁抗发布公告,称要增发了,给市场留下一大堆疑惑与不解。”
难道不幸而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