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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抗医药增发路演之际,它的内部人以实名举报鲁抗医药财务造假。虽说证监会叫了几个人去了鲁抗,但时间不算短了,至今迟迟不见证监会给广大投资者一个明白的说法。鲁抗医药到底有没有造假?证监会是以何种调查方式介入鲁抗?有没有另聘注会人员和中介机构参与查账?这里面又有何难言之隐……笔者不知内情,无法评论。然而,透析“鲁抗造假举报案”的相关信息,人们依然不难察觉出其中有“四大怪”:
一大怪,角色错位。“鲁抗造假举报案”即出,依法依理来说,证监会有责任彻底查个水落石出,更有责任据实将调查的情况和结论公布出来,让广大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奇怪的是,被举报者于3月6日发了个越俎代庖的“公告”,宣称“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获悉,举报材料所称公司2001年、2002年1——9月份业绩虚假证据不足”。怪就怪在,证监会没有正式表态,没有下结论,鲁抗医药居然充当了证监会的角色和代言人。是非曲直到底应由证监会裁判,还是应由被举报人自己裁判?
二大怪,“保护”及时。举报人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可是,以实名举报鲁抗医药造假的吴德东竟然立马身陷牢狱之灾,其家门窗被砸,家属还接到恐吓电话……这种“保护”确实来得太及时、太恐怖、太令人心寒!人们不禁要问:是谁将举报人的姓名透露给了被举报人?证监会到底是怎样“保护”举报人吴德东和艾群策的?
三大怪,真假莫辨。从媒体上可知,鲁抗医药董事长章建辉对该公司2002年上半年的经营困境有个内部报告,他说鲁抗医药“在今年上半年,职工医院已亏了51万元,灵芝公司亏了183万元,鲁原分公司亏了1452万元,一分厂亏了169万元,集团公司本部亏了727万元……一个亏损的企业到底能维持多久?”怪的是,鲁抗医药这“亏”那“亏”,惟独报表是“盈”!吴德东、艾群策据此作为举报材料之一,却被鲁抗医药辩称为“纯属无中生有”。
四大怪,“吃股民”还要“保密”。在鲁抗医药董事长章建辉在内部报告中讲过一段“真话”:“这几年我们实际上在吃股民的钱,企业发展也是股民的钱,才没有像洗涤剂厂、印染厂、纺配那样发不出工资,才搞成项目。”好怪诞的经典之言!当鲁抗医药增发圈钱受阻,其管理者不是从自身查找病因,而是认为“保密工作”没做好,说是“公司的机密被人盗窃”,“对泄密行为要严肃处理”。问题是,从媒体已然披露的材料来看,笔者以为那些东西对诚信者来说并无丝毫的“机密”可言。“职工医院已亏了51万元,灵芝公司亏了183万元,鲁原分公司亏了1452万元,一分厂亏了169万元,集团公司本部亏了727万元”(章建辉语)……这些经营情况按要求理应详实地向社会公众披露,鲁抗医药没有任何理由藏着、掖着!岂能为“增发”而“保密”?
建议鲁抗医药别老想着“吃股民”,不要在“增发”上打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