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上周股市最耀眼的明星无疑是“要约收购概念股”。周一,始作俑者南钢股份复牌后,连拉三个涨停板,周四再度向涨停板冲击,大涨7%,但周五风云突变,跌停报收;接着,成商集团也闻风起舞,周四复牌后连拉两个涨停板,好像还意尤未尽,看那架式还想等着下周再牛一把。
南钢与成商的疯狂演绎,让市场充分领略了要约收购的市场号召力,更有业内人士将“要约收购”题材喻为下一个黑马的爆发点。一夜之间,30%的持股比例界线,成了点石成金的魔棒。
因为去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以协议收购方式进行收购,收购人所持有、控制的股份达到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增加控制的,应当以要约收购方式向该公司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这一规定虽然将要约收购正式推上前台,但是一旦真正触及到30%的持股底线,收购方多向证监会申请豁免。只有当南钢股份拔地而起之际,各路好汉才意识到要约收购的魔力。
周四恒和制药涨停,周五焦作鑫安涨停,功劳统统被归到了要约收购的头上。理由也很简单,它们有着共同点: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没有超过30%,且股权分散,存在着丰富的要约收购的想像空间。
但笔者越看越糊涂,要约收购概念股凭什么暴涨啊?火得一点道理都没有。
因为从南钢及成商的情况来看,要约收购根本不能等同于至今仍让股民醉心的“三无概念”股权争夺战。要约收购的当事各方不存在着为争夺或维护控股权,不计血本来增持股份的局面,所以股价不存在着大幅上涨的动力。
南钢之所以被提出要约收购,是因为大股东南钢集团将其持有的南钢股份国有股整体注入与复星系合资成立的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股份占了南钢总股本的70.95%,需要履行要约收购的义务。
尽管收购方客观上在发出要约后,有必要在二级市场上迅速将南钢股价推高,以避免因全面收购而导致南钢退市的风险,但是其对流通股的要约收购价格仅为每股5.84元,而停牌前南钢的股价是每股7元,周四更是上摸到了10元,所以收购方根本就没有必要操这份心。因为想都不用想,基本上不会有流通股东响应要约收购,去亏本卖出股票的。
所以,绣球抛出之后,遭到市场一片质疑,认为这是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在做秀。其实郭广昌有这个必要吗?他在这里做秀能占到什么便宜呢?占了总股本七成的股权归属已定,剩下不到三成的流通股虽然事关南钢是否会因全面收购而退市,但它是分散在无数小股东的手中,根本无法左右大局。
对于南钢要约收购的石破天惊,郭广昌倒是气定神闲:“我们做这件事,只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是很自然的选择。奇怪的是为什么还没有人这样做。”郭想做的事只有一件,快刀斩乱麻,一刀将南钢拿下。
问题的根源在于,股权割裂、一股独大的市场现状,让大股东可以用极低的成本牢牢地把持着话语权,并随心所欲地用远低于对方成本的价格对其他股东发出要约收购。在南钢的要约收购中,不存在着第三者会杀将出来,横刀夺爱。对于中小股东而言,摆在面前的只是一道单项选题:卖或不卖!要么主动伸出脖子让人斩得一颈血,要么乖乖站在一边陪着大股东把这场戏唱完。
而成商似乎就更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说白了,它就是一桩触及到要约收购底线的普通重组。这样的重组我们见得太多了,已经不能在市场中掀起丝毫涟漪,只是由于南钢的狂啸才惊醒梦中人,最多也只是在跟风做秀。
但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由于南钢与成商带了个好头,市场开始高度关注那些所谓的要约收购概念股。单从理论上看,那些股权相对分散、没有一家股东持股超过30%的上市公司,在一定程度确实存在着发生要约收购的可能性。但各路股东是否会为了争夺控制权而大打出手,就不在人们的视野之内。在这里,人的想像力被发挥到了极致。
笔者上周四晚在一家知名网站上,看到一篇题为《焦作鑫安:“要约收购”将一触即发》的文章。文章称:“原第一大股东拟将28.99%的股权转让予花园集团,中泰信托则拟受让焦作鑫安28%股份,这两大股东持股比例十分接近,同时持股数又都是刚刚小于30%,增持股权十分不方便,一抬手就会触发要约收购。……股权之争一旦发生在这种小盘股身上,其股价急剧大幅飙升的可能性十分大。”乍看上去,尽管作者分析得头头是道,但行情走势却给其一记狠很的耳光。周五一开市,焦作鑫安便被钉死在涨停板,直到收市连眼皮都没眨一下。要命的是,现在这种指鹿为马式的分析文章并不少见,真真假假,虚虚实实,让人难以决断。
尽管存在是合理的,市场可以天马行空地去想像,庄家也可以借机肆无忌惮地拉抬股价,但我们不能忘了这只是市场的单相思。由于要约收购异常火爆,目前的市场环境对于那些真正有心的买家而言并不合适。股价的飙升,是那些买家所不愿意看到的,他们也根本不会自己主动去拉抬股价,除非是和庄家沆瀣一气。因为收购的成本将被大大提高,而买家是要考虑成本的。如果想像中一触即发的股权大战没有打响,或者压根就是炒家们杜撰的,那谁会为那些接到最后一棒的股民买单呢?
上周五,南钢股份的一根大阴线,已经给不少投资者迎头泼了一盆冰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