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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信息,在日前召开的"21世纪中国大豆产业发展研讨会"上,大连商品交易所总经理朱玉辰称,应创造条件,尽快推出黄大豆2号期货合约,同时要推动豆油期货和大豆期权交易的开展,从而引导大豆生产与流通,保护农民利益,构建大豆市场完整的避险体系。
据介绍,黄大豆2号合约是以榨油用指标体系为基础的转基因大豆和非转基因大豆混合的大豆合约。目前实施的"出入境粮食和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等使黄大豆2号合约的推出受到了一定影响。为进一步促进大豆期货市场功能发挥,给企业提供经营信号和避险工具,建议政府适当进行政策调整,允许进口大豆用于期货交割。在期货市场上,期货交割是一个全封闭的业务流程,因此进口大豆参与期货市场交割后,期货市场将会成为国家加强进口转基因大豆管理的得力工具;在加强进口转基因大豆管理的同时,还可以发挥期货市场的蓄水池作用,以利于企业调剂生产余缺,灵活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目前,依照我国税收政策,作为期货交割中的卖方,生产企业参与期货要交纳13%的增值税,这一状况加重了生产企业参与期货交割的负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产企业参与期货套保的积极性。而作为生产者,一方面,大豆生产企业一般资金缺乏,抗风险能力较弱,本来处于国家相关农业政策的保护之列;另一方面,在期货交割中,大豆生产企业一般是作为卖期货保值者的身份出现的,其期货交易目的是出于稳定生产经营、避免收获后大豆价格大幅跌落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因此在期货交易中,将生产者和其它企业置于同一位置要求其交纳增值税不太合理。在政策上国家应对大豆生产企业期货套保交易中的实物交割免收增值税,以此鼓励生产企业利用期货市场回避市场风险,稳定大豆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