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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域名纠纷案并没有在一审判决之后画上句号。日前,北京三笑书店不服一审判决并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4月1日下午两点,北京高法开庭审理了此案。
三笑书店除了要求人保公司提供其商标注册证原件之外,又提出了新的疑问,人保公司是在1999年正式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此前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属的一家子公司,名称为中保财产保险公司。而在人保更名前一年,即1998年三笑书店就已经注册了picc.com.cn的域名。三笑书店认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不具有享有此域名的权益。
对此,中国人保认为,公司更名并不意味着商标注销。1996年,国家商标局就核准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的“保PICC”的注册商标。1998年国务院曾发文由中保财产保险公司继承人保集团品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认为,picc.com.cn的域名理应为该公司所有。
提起PICC,人们习惯性地就会想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可是同样按照思维习惯,当人们在互联网上输入www.picc.com.cn或是www.picc.com时,网页上都会显示出令人惊讶的页面。打开前者是一个三笑书店网站。而后者则显示“找不到该页”。而这恰恰是让中国目前最大的财产保险公司———人保公司苦恼的问题之一。
“打这场官司,我们就是想通过法律手段夺回本应属于我们的域名”此前人保公司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去年8月底,人保一纸诉状将三笑书店告上法庭。人保认为,三笑书店对picc.com.cn域名的注册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并具有明显的恶意,构成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和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无偿转让此域名。
2002年11月1日,人保域名纠纷一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年12月,北京市二中院作出民事判决,裁决认为:“picc”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名称的英文缩写,也是其注册商标“保PICC”中具有明显识别性的部分,人保对“picc”享有合法的民事权益,该权益应依法受到保护。判令三笑书店注销“picc.com.cn”域名。
此后,三笑书店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