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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购新车、住新房、换手机,这些日常生活中常碰到的事,却因为相关法规不完善,使消费者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
据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统计,如今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已由过去的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等,转向保险、交通、汽车、电信、住房等新领域。2002年省消协接到的7万多件投诉中,约有15%涉及到这些新领域。然而因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一旦纠纷出现,消协则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
在山东省直机关工作的宋先生前段时间购买了一种分红式保险,业务人员拿出文本式合同请他签字。“虽然合同条款列得很清楚,但感觉自己是被动接受合同,无法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宋先生说。
据记者了解,人们对金融保险类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大,但作为单个个体,消费者无法与专业的保险公司对抗,只能被动接受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他们不知道保险公司是否将风险更多地转嫁到了自己身上,也不能肯定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风险分担是否合理。
山东省消协新闻中心的岳雁介绍说,去年消协接到了148件金融保险类投诉,主要集中在格式合同问题,因为缺乏相关法规,消协只能提出修改合同的建议,维权手段比较弱。
随着单位分房的结束,居民个人购买房屋数量大幅增加,然而有关物业管理的收费标准、服务质量等法规细则却没有及时出台,物业管理出现纠纷时消协只能劝说双方协商解决。像汽车保养、家政服务、中介服务质量等,也急需相关法律进行规范。
传统的食品领域也遇到了新问题。家住济南市中区的闫女士说,像转基因食品之类的消费品,没有相关法规规定它的质量标准,她一般不敢消费。
另外,消费者关于暖气不热、燃气公司随意停气等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类的投诉日趋攀升,而这些领域目前还没有列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的范围。投诉者找到消协,消协也无能为力。
山东省有关部门针对相关法规滞后和可操作性差的情况,正在开展立法调研,力争今年年底前颁布新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