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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令人担忧。据相关统计,目前已有超过50家上市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了其在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其中,几乎半数公司的募集资金都发生了变更,而在其余20多家未变更募资投向的公司中,又有三分之二的公司无法按计划完成项目进度或实现预期收益。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上市公司业绩之间具有较强的关联度,募集资金能否按计划按进度投入直接关系到募资项目的效益产出,也就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去年全年的业绩。然而,从年报披露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公司都很难兑现当初在招股书中的承诺,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堪忧。
造成项目进度延误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据统计,在上述50余家上市公司中,23家公司的募集资金都发生了变更,而项目变更后已经产生效益的不足10家。不少上市公司以市场风险为由,推翻了原先在招股书中提出的募集资金项目,而当初制定的项目进度以及预期效益和产出时间自然也要推倒重来。募集资金回报期被无形之中拖长了不说,一些公司变更后的新项目同样出现了较大的投资风险。
如ST灯塔,2000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余额1.2亿元目前仍存在国家商业银行里,而公司却不得不因连续两年亏损而被特别处理。年报披露,该公司2001年股东大会,通过了改变配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用募集资金1.2亿元,加上自筹部分资金收购天津一电池公司95%股权。然而在实际运作中出现了风险,因此,灯塔油漆终止了该项目,并随后打算将这笔资金用于参与控股股东与中远工业公司共同发展涂料的项目中,但后两者未能达成共识,因而,这1.2亿元的募集资金最终因无处可投而被存于银行。再如ST原宜,该公司计划投资磷精细化工项目,后以拟生产产品被新产品替代,很难达到预期经济效益为由变更了该募资项目,改投年产10万吨的硫基复合肥项目。但该项目投产后,受原材料成本上升等因素的影响,去年竟亏损近1400余万元,非但没有产生预期效益,反倒令原本业绩就持续下滑的公司雪上加霜。
此外,一些上市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虽未发生变更,但项目进度无法按照计划完成的情况也较为普遍。根据统计,在20余家募资项目未发生变化的上市公司中,有13家未按照计划完成项目进度,而原因更是五花八门。有的归结为募集资金到位较晚,有的则称调试周期长,还有的甚至抱怨起天气。部分公司在募集资金是否符合计划进度或预期收益一项中竟是清一色的"否"。
有关专家认为,无论是频繁变更募资用途还是项目进度被延误,实际上都反映了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中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应当看到,资金投向及预期的效益产出,一方面是公司募股时定价的依据之一,另一方面也是投资者决定是否投资及公司二级市场定位的重要依据。因此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直接关系到公司对投资者的信誉、企业形象,不可当成儿戏等闲视之。此外,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也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有着密切关系。我国《证券法》第20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对发行股票所募资金,必须按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用途的,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但是,由于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于少数几个大股东,使得社会公众股股东对公司决策影响极小,对于大股东的行为就更难以起到监督和约束的作用。因此,上市公司这种重筹资、轻使用,随意改变募资使用和无法兑现收益承诺的不正常现象应该引起有关各方的关注和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