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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提高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条件的通知,到目前为止已半年有余。本报数据中心通过对符合条件的11家上市公司的统计结果表明,增发后上市公司的同期涨幅,已经远远超过同期上证综指的涨幅。
从实施增发的上市公司中,我们可以看到,模塑科技增发新股的上市日期最早,是2002年10月11日。以此为界,在这之后实施增发的上市公司的平均涨幅远远超过了上证综指。最典型的是通宝能源,其增发股上市时的开盘价是7.5元,截至昨日,股价已飙升至10.29元,涨幅达到37.20%。此外,华东科技涨16.97%,罗顿发展涨15.59%,盐湖钾肥涨11.56%。此种获益水平在当时的市况下也是相当可观的。
2002年7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关条件的通知》。这个《通知》的发布,使增发上市公司在市场中的形象大为改观。因为《通知》中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在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等附加条件。这就保证了要求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必须是业绩良好的公司。
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将增发所募集的资金用于主营业务表示欢迎。即便在2001年,投资者也会投赞成票。像2001年增发的青岛海尔,利用增发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共计20亿元收购海尔空调器,当年就产生了令人满意的效果。
管理层在提高增发门槛之后,实施增发再融资的公司,更是将全部的增发资金用在了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上。这样的公司包括韶钢松山、北人股份、唐钢股份、通宝能源等等,都是一门心思搞主业,而这也为它们带来了丰厚的回报。
此外,增发新股后,上市公司可以凭借新增力量引入优质资产,提高盈利能力,使公司迅速走出经营上的困境;对一些市场竞争力本来就强、主导产品技术含量高的公司来说,增发新股为其拓展市场前景更广阔的新项目提供了资金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