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以轰然倒塌的安然事件和瞬间破灭的蓝田神话为代表,信用危机成为刚刚过去的2002年最沉重的话题。由此,“经济改革与社会信任”成为2003年第五届北大光华新年论坛的中心议题。
在1月4日的开幕式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指出,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失、经济秩序问题造成的无效成本已占到我国GDP的10%—20%,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每年高达5855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因此至少减少两个百分点。其最严重的后果是: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基础,动摇了投资者的信心。信用危机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
蒋正华说,国家审计局曾对1290家国家控股企业的资产损益表进行过分析,发现68%的企业财务报表存在严重不实,违纪金额超过1000亿元。中国企业摆脱信用危机急需解决假、赖、骗、诈、欺五大问题。非法造假是信用缺失的典型表现,全国每年由于产品质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达2000亿元。合同欺诈、逃废债务、偷税漏税、走私骗汇、虚假报表、黑幕交易、价格陷阱、伪装上市、地方保护等恶劣行为无不动摇着信用的基石。有调查表明:目前银行告企业欠账胜诉率在95%以上,执行率却只有15%;三角债也非常严重,目前全国约有1.5万亿元,很多企业被迫采用现款支付,因此增加的财务费用1年有2000亿元左右;银行由于逃废债承受的直接损失每年约1800亿元。
蒋正华指出,之所以造假猖獗,关键在于失信的成本太低,收益过高。去年8月出台的《刑法》修正案虽增加了对赖账不还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但惩罚力度还不够。对恶意操纵证券市场、公司公布虚假信息等诸多失信行为还无法可依。其次是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太弱。某些方面还存在盲点,比如当账面利润只有零利润或负利润时,现行措施无法追罚;而国外经验是按企业销售总额定罚,并允许商家、厂家层层追究。第三是监管力量薄弱。银广厦既不是证监会查出来的,也不是交易所发现的,而是记者通过对公开年报的分析揭穿的。第四是社会约束缺乏,行业自律较弱。第五是信用管理体系跟不上信用环境的发展。第六是地方保护主义的纵容、支持和唆使,加剧了一些企业的失信。
蒋正华说,可喜的是,年前提交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的我国第一部民法草案就将信用写进条款,明确规定自然人、法人享有信用权,禁止用诋毁等方式侵害自然人、法人的信用。这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首次通过立法保护自然人和法人的信用权。蒋正华同时强调,解决失信问题,仅用法律手段是不够的,还必须加强道德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发展信用制度,承担失信成本;发展中介机构;改革财务制度,完善会计准则;改革管理体制,落实内部制约机制等。在全社会营造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氛围,是解决信用危机的重要道德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