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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山东省临沂市工商局兰山分局兰山工商所经过调查、调解,成功地为一外地客户挽回经济损失16170元。
山东枣庄市市中区某塑料厂厂长周某及购销员一行两人,驱车来到临沂市一会展中心化工交易区,准备购买该厂生产所需的塑料原料。经对多家展位样品的比较,他们对刘某经销的线型料7050塑料原料比较满意,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最终以每吨5570元成交,周某购买了3吨。付款后,枣庄客户周某随刘某来到了其货物仓库,装货上车后运回枣庄。
谁知,将货物拉回厂一看,周某心里凉了一大截,所购货物与样品根本不符,方知上当受骗。第二天,周某放下一摊子要做的事,与购销员一起匆匆赶赴临沂,要求退换,遭到刘某拒绝,交涉未果。无奈之下,心急如火的枣庄客户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了兰山工商所市场管理人员。
工商人员在了解有关情况后,立即来到会展中心交易区找到了刘某,核实了相关情况后,经耐心说服,调解协商,并向刘某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刘某最终同意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了客户周某。望着几经周折得到的货款,周某紧紧握着工商人员的手,表示十分感谢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