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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油画《毛主席去安源》的归属权纠纷做出一审判决。法院经审理后判定,国家享有油画所有权,原北京画院院长刘春华作为油画的唯一作者,享有著作权。
这幅油画的归属权纠纷源起于1995年的一次拍卖。当时刘春华委托嘉德公司对油画进行公开拍卖,建行广州市分行以550万元价格竞买购得。
北京市二中院在判决中认定,油画目前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其国有状态没有改变,国家财产并未实际受损。因此,中国革命博物馆请求刘春华和建行返还油画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在判决中还指出,油画所有权属于国家,刘春华不是油画所有人,不能委托拍卖这幅油画。但目前已经超出诉讼追索这幅油画的时效,法院不能强制刘春华返还拍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