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离磁卡换IC卡的最后日子3月31日还有两天的时间,备受关注的磁卡用户状告电信一案昨天由北京市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原告秦汀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宣判后,秦汀表示将提出上诉。
去年10月,磁卡用户秦汀状告中国电信严重违反电信磁卡服务合同,请求法院判令中国电信退还电话磁卡面值款及各种费用总计500万元。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中国电信以该案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提出不公开开庭审理的申请,法院经审查,于今年1月2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院认为,秦汀与中国电信属于合同关系。IC电话卡作为电话磁卡的代替品是科技信息进步的要求,磁卡更换IC卡后,仍享有原磁卡的通话功能,而且这种更换是根据原磁卡中所存价值等价值更换,没有给秦汀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因此,中国电信将磁卡更换IC卡的行为,不是单方变更合同。秦汀应按照中国电信的换卡公告,办理磁卡更换。法院最终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