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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各种原因少报、漏报2001年缴费人数和缴费工资基数的单位,从今天起到4月30日之前须抓紧到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补报,并补缴相应社会保险费。逾期不缴的,可能被列入2000家被抽检的审计名单之列,届时企业不但要足额缴纳社保费,还得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今天发布的通告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据了解,目前本市已经参统的缴费单位中,有的单位以种种理由,只给部分职工申报社会保险;有的单位不按职工实际发生的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基数,少报、瞒报缴费工资总额。
对企业在社保费申报缴纳中的违规行为,职工可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基金监督处举报,举报者须提供企业的具体名称、地址、联系电话、违规情节等情况。电话:63023006,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电子信箱:ljyjdc@mail.bjldb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