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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于1月23日正式推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保险公司签订首份保单,成为首家投保这个保险产品的公司。
平安保险公司财产险部总经理史良洵介绍说,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在行使其职责时所产生的错误、疏忽行为,进行赔偿的合同,该险种的保险对象为公司董事、其他单位外派的独立董事、公司高级职员及可扩展承保公司外兼董事和高级职员。
据了解,这个由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和美国保险集团合作推出的新险种,是平安继推出会计师执业责任保险、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医师执业责任保险以后,在高风险、高技术责任保险领域的又一重大产品突破。它的面市,进一步完善了国内责任保险产品体系,为我国上市公司规范管理及在风险控制上与国际接轨将有所助益。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民事赔偿制度的建立,上市公司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将进一步加强,而相应的责任保险推出,将有利于鼓励他们更好地行使职能,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完善上市公司治理。在国际上已得到广泛推广的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在国内推出,将为国内公司的董事及高级职员提供任职风险的配套转移机制,为我国证券市场的稳步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