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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入世,国外企业对华投资、国际间的合作将会进一步增加。但是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中方企业,一定注意少数外商为牟利,通过设备投资进行低价高报,损害中方投资者的利益;要重视开展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挤出外商投资中的“水分”。
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1年共受理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18批,申报鉴定金额1081万美元,实际鉴定金额仅为796万美元,降值率为26.3%。
外商搞设备投资时“低价高报”,主要的目的是想以低投入来控制较多的资产。开封中晃制冷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是河南开封通用机械厂与新加坡的一家企业共同投资创办的中外合作企业。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现场勘察表明,新方投入的设备大部分是二手设备,有些为10年前制造的,有些甚至是80年代的产品,部分设备还需要进一步维修、更换部件才能投入正常生产,还有的设备缺少必要的标识和技术资料,最终,对新方报价为177万美元的设备投资进行了价值鉴定,最后鉴定结果仅为62万美元,降值率高达65%。
有些外商还拖延合同执行期限,利用国际市场的设备降价,打个时间差,以低投入获得高股份。河南博瑞尔制版有限公司是一家中美合资企业,部分设备于1997年就鉴定了订购合同,但直至2000年外商才购进设备。据财产鉴定,美方报价为646万美元的设备,实际鉴定价值为493.5万美元,降值率为23.6%。
开展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工作,是保护中方投资者正当权益的的重要手段。有关专家认为,个别外商之所以有“空”可钻,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国内有些企业对引进设备的技术水平和市场行情缺乏必要的了解,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片面认为开展外商投资价值鉴定会影响投资环境,甚至引进外资心切,急功近利,对与外商合作的风险缺乏警惕。事实证明,一些外商以“撤资”相威胁,只说明其本来就没有诚意。比如,江苏省自20世纪90年代初就开展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工作,外商投资踊跃,从未出现一例因财产价值鉴定问题引起外商撤资的情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