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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工商部门的打私行动,武汉两名消费者却表现出迥然不同的态度:陈女士当即退机,李先生却觉得自己“买到了便宜”。
16日上午,工商执法人员在武汉万松园附近的“微波移动通讯设备专修部”,依法查扣了8部涉嫌走私的“三星”、“摩托罗拉”手机。这时一位刚在该店花1200元,购买了一部“三星” N188的陈女士,觉得不放心,当即要求退货。
无独有偶,鄂州的李先生也刚在该店,花980元购买了一部“三星”600C手机。令人吃惊的是,店家给他开具的序号为“0049078”的发票上竟注明了“香港私货”的字样。明知购买了走私手机的李先生不仅不要求退货,反而认为这个价格很实惠。
工商执法人员当即对李先生的行为进行了耐心的说理批评,并强令退款,将该机查扣。
记者现场发现,李先生所买手机,制做粗糙,取出电池,发现手机里连进网许可证都没有,而李先生本人,对店方开具给他的“香港私货”发票也一并“笑纳”,只贪便宜,不问权益。如此作为,一旦发生纠纷,他的权益,靠什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