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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已有七成医院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统计显示,今年1至10月,全省有518家县以上政府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占应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医院总数的71.3%;招标采购药品总额39.5亿元,价格平均下降21%,全省共让利给患者达3.53亿元。
广东省政府纠风办、省卫生厅等六部门今年初下发了《广东省2001年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年全省县以上政府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采购额占本年度全院药品使用量的50%以上。各地对此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纷纷出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实施办法。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都成立了监督小组,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全过程的监督。如佛山市向社会公开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结果,并将评标结果公示后再定标,同时采取抽查门诊、住院处方及药品进出库单的方式,组织对首次参加网上集中招标的全市19家医院中标药品临床使用、非中标药品清库和医务人员、患者的反映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效地遏制了药品采购中高额回扣等不正之风,保证了药品质量,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