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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外经贸部和国家林业局日前联合下发紧急公告,要求各地检验检疫部门从10月1日起,加强对我国企业出口欧盟货物的木质包装的松材线虫检疫,在出口前进行除害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据介绍,最近,欧盟委员会颁布木质包装决议,对来自加拿大、日本、美国及中国的针叶树木质包装采取紧急检疫措施,以防止松材线虫传入欧盟。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木质包装,欧方将在入境口岸采取除害处理、销毁、拒绝入境等措施。
为确保我输欧货物顺利出口,公告要求:出口欧盟货物使用松材线虫疫区针叶树木质包装的,在出口前须进行除害处理,处理合格的木质包装上须有标记,在标记上注明处理方法、地点及实施处理的单位,并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对于使用松材线虫非疫区针叶树木质包装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并出具植物检疫证书,证明木质包装来自非疫区。此外,有关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的检疫要求,仍按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经贸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重申欧盟对我输欧货物木质包装实行紧急措施的通知》文件规定办理。
据了解,公告自今年10月1日起执行。为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有关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应及时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同时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符合上述规定的输欧货物应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