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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于9月24日公布了《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规定将于今年十一月十五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中国即将建立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机制。
规定适用于对以各种方式出入境(包括过境)的货物、物品的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其中“预警” 是指为使国家和消费者免受出入境货物、物品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或潜在危害而采取的一种预防性安全保障措施。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将根据出入境货物、物品的特点建立固定的信息收集网络,组织收集整理与出入境货物、物品检验检疫风险有关的信息。此外,国家质检总局还可对出入境货物、物品采取风险预警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发布风险警示通报,检验检疫机构对特定出入境货物、物品有针对性地加强检验检疫和监测;向国内外生产厂商或相关部门发布风险警示通告,提醒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主动消除或降低出入境货物、物品的风险;向消费者发布风险警示通告,提醒消费者注意某种出入境货物、物品的风险。
对风险已经明确,或经风险评估后确认有风险的出入境货物、物品,国家质检总局可以采取快速反应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检验检疫措施、紧急控制措施和警示解除。
国家质检总局于9月24日同时公布了《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