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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连续发布4个局长令,公布并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办法》、《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和《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就这些局长令颁布的意义、特点,以及今后在法规建设方面的部署,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李长江说:当前,加强和完善法制建设,是国家质检总局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我们通过尽快公布一批工作中急需的、与人民生活安全健康密切相关、维护国家利益的部门规章,使全系统和社会了解质检工作依据,促进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同时,对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符合加入WTO形势要求,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尽快予以废止。
李长江指出,这次发布的4个局长令,是当前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健康、安全方面,所急需的部门规章。这些法规是国家质检总局落实职能的重要保证,也是国家质检总局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当前,国际上特别是周边国家疫病情呈高危复杂态势,传入我国的危险性也越来越大,对国内社会生活构成严重威胁。我们出台《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办法》和《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目的是建立积极主动、科学有效的预警机制,可以使国家和消费者免受出入境货物、物品中可能造成的风险和潜在危害,并对这些危害采取紧急保障措施。同时,依法对以快件方式出入境的物品开展检验检疫工作,可以堵塞检验检疫漏洞。在保证方便进出的同时,不让疫病情出入国门有“捷径”可走。
另外,对事故调查处理做出规定,是确保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整建制划转进入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事故调查处理的行为主体改为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原劳动部发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也需要作修订,并增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内容,将事故调查处理的适用范围扩大到特种设备。
这次出台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则是针对消费热点制订的“三包规定”。目前,我国移动电话机用户已超过1.2亿户,且用户数量还在急剧增长。当前,移动电话机、固定电话机销售、维修市场比较混乱,产品质量也出现滑坡。企业的售后服务网点数量、服务质量跟不上市场销售量迅速增长的需要。消费者依法要求修理、更换、退货得不到兑现的事情多有发生。相信这两个《责任规定》的出台,对保护广大移动电话机、固定电话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使销售者依法承担责任,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推动企业加强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