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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家质检总局陆续收到企业反映,在一些地方,某些单位借名牌产品评选之名搞层层评比、乱评比并以此强行让企业加大投入、购置指定设备,有些机构还以配合宣传名牌产品为名,搞变相盈利性收费。为此,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今天指出,严禁任何单位借名牌产品评选之名乱收费。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开展名牌产品评价是推进名牌战略的一项具体工作,其目的在于培育名牌意识,引导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并通过市场机制约束企业行为,使企业不断提高竞争能力。实施名牌战略,培育、扶持名牌产品是质检系统的重要任务,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要严格按照质检总局颁布的《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名牌产品评价只分国家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除此之外不得搞任何其他形式和级别的评价。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必须在名牌战略推进机构的统一组织下,按统一的要求和规定,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并规范操作。各级质检部门要严格执行《办法》,坚决制止层层评比、乱评比的做法。
他强调说,开展名牌产品评价要遵循“市场评价为基础,中介机构为主体,政府积极推进、引导、监督为保证,用户满意度指数为主要指标”的推进机制,突出市场评价,强调企业自愿,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得向企业收费,不得搞行政审批。今后,任何单位都不得打着评价名牌的旗号,以盈利为目的,索取和收受企业钱财。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将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