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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9月24日召开二届十九次董事会及二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天津市排水公司与公司签订的《北仓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二、通过了天津市排水公司与公司签订的《纪庄子污水处理厂(扩建)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三、通过了天津市排水公司与公司签订的《咸阳路污水处理厂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四、通过了天津市排水公司与公司签订的《污水处理(扩建)在建工程的收费协议》。
五、通过了公司关于污水处理工程在建工程转让后承继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六、通过了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的《中环线东南半环海河大桥项目委托管理合同》。
七、通过了向临时股东大会提交的公司章程修改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1年11月12日上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