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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一段时间中国证监会将在内容与格式准则、编报规则和规范问答等三个层次上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规范制度,使之更为透明、更具操作性、更符合国际惯例。
这是中国证监会有关官员日前的2001上市公司高级研讨会上透露的。他指出,下半年证监会将在完善信息规范制度方面作出一系列行动,为证券市场护航。
在内容与格式准则方面,证监会将修订《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制订《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规范》。
在编报规则方面,将制订《因亏损暂停上市公司若干信息披露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申报财务报表剥离调整指导意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独立审计师聘请、辞退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的一般规定》、《备考财务信息的编报》、《盈利预测资料的编报》、《收购、兼并和大比例重组时财务资料的编报》、《首次定期报告的编报》、《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范》、《有关资产置换的信息披露规范》。
在规范问答方面,将制定《改制设立运行不足三年的公司原企业存在亏损的情况下改造上市的指导意见》、《有关资产评估的指导意见》、《有关拟上市公司申请材料的信息披露》、《董事会对收购公司的意见》、《有关间接权益持有人的信息披露》、《董事会、监事会对非标准意见的解释》、《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和《关于国有股减持的信息披露》。
来自全国各地100多家上市公司的高层代表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并就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