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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有关官员于9月10日表示,中国政府将采取切实措施继续促进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推动乡镇企业布局调整和小城镇发展。
农业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到二00五年,中国东部地区乡镇企业的聚集度将达到百分之四十,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达到百分之三十和百分之二十五。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局长刘增胜表示,中国政府将逐步建立起政府、集体、个人共同投资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保证基础设施能力满足小城镇内乡镇企业扩大再生产的需要。
他说,国家还将制定各项优惠政策,对在小城镇投资兴办的乡镇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免征城镇建设配套费,并给予企业登记、税收、信贷、市场融资的倾斜。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条件的制约,中国的乡镇企业发展在布局上一直存在分散零乱的问题,不利于减低成本、保护环境和有效利用资源,给可持续发展增加了难度。
刘指出,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发展,可以从根本上改变乡镇企业布局分散和重复建设的问题。有利于发挥集聚效应,节约土地和资源,集中治理污染;有利于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与科学配置;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大规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并且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管理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
他说,中国政府还将采取制定科学合理的建设规划,培育乡镇企业主导支柱产业和特色产品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