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农业部日前发布了《乡镇企业发展“十五”计划》,在确立今后5年我国乡镇企业发展方向的同时,也明确了6个方面的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
──体制和机制上仍不同程度存在产权不清、责权不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有的政企没有完全分开,有的企业决策、管理、人事、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不健全,有的改制后的企业仍按照旧的机制在运行。
──产业结构中传统产业比重偏高,占60%以上,第三产业比重偏低;产品结构不合理,结构性过剩突出,初级产品多,精深加工、附加值高的产品少;企业结构散乱,80%的企业分布在自然村落,大而全、小而全、低水平重复建设仍然存在;区域结构失衡,东、中、西部差距进一步拉大,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发展大大滞后于东部地区。
──企业规模总体偏小,素质偏低,缺乏竞争力,一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较弱,技术装备落后;一些企业内部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产品质量差;一些企业职工素质偏低,技术、管理人才,特别是知识型、创新型、复合型的企业家人才稀缺。少数企业污染环境,浪费资源。
──企业负担较重,向乡镇企业收费的项目多达上千种,其中许多是不合理收费,不合理负担约占企业利润的20%。
──符合乡镇企业特点的投资机制和机构,以及相应的担保机制和机构尚未建立,商业银行集约化经营与企业广泛的融资需求不相适应,融资和担保困难,造成融资渠道不畅,资金严重匮乏,资金投入呈逐年下降趋势。
──服务体系不健全、不完善。在技术推广、成果转化、人才培养、智力引进、市场开拓及信息服务等方面建设滞后,手段缺乏,难以适应乡镇企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