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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国有企业基本实现三年改革与脱困目标的第一年,其运行状况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三年改革脱困成果的巩固和发展,关系到国有企业改革阶段性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的衔接。从上半年的情况来看,国有企业利润平稳增长,国企改革继续深入,国有经济发展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势头,但改革与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国企利润平稳增长
来自国家经贸委经济运行局的分析说,今年1至5月份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实现利润905.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1.5%,快于全部工业企业利润增幅1.1个百分点;亏损企业亏损额334.8亿元,同比下降17.7%,亏损企业户数减少3.55%,显示出平稳增长的良好态势。
从地区来看,包括西藏在内的全国31个省区市国有工业均整体盈利,其中,26个省区市整体效益状况好于去年同期。黑龙江省以222亿元的高额利润遥居榜首,山东、上海、广东、江苏、新疆紧随其后,这6个地区的合计利润总额近573亿元,占全部国有工业利润总额的63.3%;上海、湖北、新疆、河北、江苏、山东、广东等7个省区市的增利幅度超过10亿元;江西、内蒙古、重庆、宁夏、海南等5个省区市减亏幅度较大。
从行业来看,重点监测的14个行业在去年年底有12个行业实现整体盈利或利润大幅增加的基础上,今年情况继续好转。尤为可喜的是,煤炭行业初步扭转了连续三年亏损的局面,实现利润4.9亿元,比去年同期减亏增利14.2亿元,军工行业也比去年同期大幅减亏。盈利大户———石油化工行业累计实现利润358.7亿元,同比增长26.8%,占全部国有工业利润总额的40%。
从企业来看,国家重点企业利润总额首次突破千亿元大关。1至5月国家重点企业共实现利润1002.6亿元,同比增长28.9%。其中,盈利超过10亿元以上的15户企业利润总额合计818.7亿元,占重点企业利润总额的八成以上;亏损企业111户,同比减少21户,亏损企业亏损额66.4亿元,同比下降16.5%。
改革任务仍很艰巨
虽然国企三年改革与脱困的目标已基本实现,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国有企业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的,改革与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利润增幅明显回落。今年前5个月国企利润增幅比前4个月回落了7.6个百分点,快于全部工业利润增幅回落2.9个百分点;减亏幅度比前4个月回落了3.6%,快于全部工业减亏幅度回落0.2个百分点。在利润增幅回落的背景下,国有企业销售收入、税金总额增幅也呈回落态势。今年前5个月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销售收入增幅比前4个月回落0.8个百分点,税金增幅回落1.2个百分点。
脱困的基础尚不稳固。有关分析表明,去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比上年增加的利润中,有71%来自宏观环境改善和政府政策的支持,企业改进自身工作、加强管理对经济效益提高的贡献大致为29%。而且,在6599户重点脱困企业中仍有1800户没有脱困,三年中还出现了2000多户新增亏损企业。这说明,如果今年宏观环境趋紧或国家政策支持力度减弱,国企减亏增利难度加大,一些处于盈亏临界点的企业有可能陷入亏损。
国企经营机制转变尚未到位。经过三年努力,大多数国有骨干企业虽然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国有出资人的职权和责任没有到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国有股仍然“一股独大”,一些上市公司与母公司在资产、机构、人员、财务上没有分开,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的机制尚未根本建立。
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近几年来国有企业通过兼并破产初步建立了退出市场的通道,但仍有相当一批应退出的企业没有退出。据对东北、华北九省(区、市)的调查统计,需要退出市场的国有大中型企业1572户,迄今为止仅退出了624户,只占应退出企业的40%。
亟须抓好三大重点
深入扎实地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国有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争取在机制转变和结构优化上取得实效,是摆在国有企业面前的重要课题。为此,国家经贸委提出,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亟须抓好三大重点:
首先,继续对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做到进而有为,退而有序。国有经济的“进而有为”,主要体现在培育和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上。“退而有序”,主要是对那些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和资源枯竭的矿山实行破产关闭,对那些质量低劣、浪费资源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五小”企业实施依法关闭,对那些不适合国有制经营的小企业进行改制。值得强调的是,国有企业的进与退都要服从竞争、效益的原则,用行政指令要求国有经济限时从某些地区退出或“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做法和提法是不符合四中全会精神的。那些在不规范改制中悬空债务、七折八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要坚决制止。
其次,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造,规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在重组上市过程中,母公司与上市公司要实行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四分开,要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重点;要逐步建立董事会选聘、市场化配置经理人员的机制,并要强化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第三,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改革,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争取在二至三年内,具备条件的国家重点企业以及各地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的内部改革达到《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企业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等文件的要求,“十五”末期中央管理的国有大型企业的内部改革全面到位。加强企业管理的工作重点要放在使管理挖潜成为企业应对环境和政策变化、实现持续增效的重要手段,并加快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
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国企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是,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对此,我们应有清醒的认识,并不断探索解决重大改革问题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