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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网消息:目前税务部门正在全国四城市进行对高收入者的征税试点工作,天津位列其中,目前正在进行对高收入人群的圈定和高收入标准的制定工作,方案最终将上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行,这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一项有力度的举措。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指出,税务机关要组织力量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切实掌握这些行业中每一户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数量、收入分配形式、发放收入项目和数额、扣缴个人所得税等情况;准确掌握高收入个人的收入项目、收入形式、经济活动特点等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对这些行业和个人建立专门档案,实行重点监控管理,及时追踪其经济活动和收入情况。
《通知》要求,今后将每年开展1至2次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在专项检查中要重点加强对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劳务报酬所得、建筑工程承包人和企事业单位承包者这些高收入行业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重点打击和治理以下违反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的行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订假合同、假协议,少报收入少纳税,共同实施偷逃个人所得税的行为;扣缴义务人故意为纳税人隐瞒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并按虚假申报的支付收入数额扣缴个人所得税款的行为等。
《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收入的试点,同时税务机关将加强与公安机关、技术监督部门的配合,依据居民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实行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编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