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组织力量对高收入行业和个人全面摸底调查,并对这些行业和个人建立专门档案,实行重点监控管理,及时追踪其经济活动和收入情况。要进一步扩大纳税人自行申报收入的试点,对年收入达到一定标准的纳税人,应要求其在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全年收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通知指出,今明两年要重点加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建筑工程承包人等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