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市保险行业协会财险部负责人尹宝良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新商业车险在投保时新增了《机动车辆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以确保保险人提示投保人阅读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部分。投保人需要在《机动车辆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的“投保人声明”一页上手书:“保险人已明确说明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内容及法律后果”的内容并签名。同一投保人在各公司只需保存一份客户手书并签字的“投保人声明”页,即客户在同一公司续保或者团体车队客户在同一公司投保第二辆车起,无需重复手书、签字(或盖章)“投保人声明”页。
续保客户如之前提供的人员及车辆证件均在有效期且信息未调整,投保人在续保申请时可不需再次提供相关资料,以简化续保流程。
另外投保人可与保险人可约定保险期间的起止时点,但起保时点必须在保险人接受投保人的投保申请时点及确认全额保费入账时点之后。即时生效保单保险终止日期统一调整为终保日期的24:00,即保险起期当日剩余时间为赠送保险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