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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自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以来,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紧抓政策契机,依托国际化经营网络、多元化业务结构和强劲的创新能力,积极做好政策研究和产品创新,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提供金融支持。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在指导意见发布后第一时间为其自贸区内注册客户成功办理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等业务,于指导意见出台当日实现业务突破。
根据指导意见,自贸试验区内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的企业,货物贸易收入无需开立待核查账户;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当日为自贸区内注册企业办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外商投资企业新设登记)2.9亿美元;为自贸区内货物贸易外汇分类等级为A类的客户办理未入待核查账户直接入账47万美元。另外,为了促进租赁业发展,指导意见允许自贸区内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当日办理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313万美元。此外,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在指导意见公布当日为自贸区企业办理开立结算账户、国际贸易融资、跨境人民币对外借款、结售汇业务等业务,为自贸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随着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政策的陆续出台,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将继续积极依托自贸区金融创新,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结合“京津冀”一体化的国家战略和境内企业“走出去”需求,围绕融资租赁、跨境融资、跨境并购、跨境工程承包、跨境人民币等业务领域,主动探索创新业务模式,为境内外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天津自贸区发展建设。